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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担保函(正本)》的公示
2026年第9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拟返还《**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1.**区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地址:**省**市**区。2.**区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煦通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工程建设项目地址:**省**市**区。
二、公示时间
自2026年8月13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茭菱路668号。
电话:0871—****8398,邮编:650031。
**市****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