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新区南海科技创业基地(厂房二~厂房五、厂房七、厂房八、厂房十一、厂房十二、电房、消防水泵房)

审批
广东-佛山-南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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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基地(厂房二~厂房五、厂房七、厂房八、厂房十一、厂房十二、电房、消防水泵房)
发布日期:2026-08-04
项目类型:城市建设类-加工制造类项目
发布类型: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省**市**区狮山镇塘联村旧社组集体经济组织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地理位置:**省**市**区
说 明: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5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省**市**区狮山镇塘联村旧社组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展了******创业基地(厂房二~厂房五、厂房七、厂房八、厂房十一、厂房十二、电房、消防水泵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于2026年8月3日在**市**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创业基地(厂房二~厂房五、厂房七、厂房八、厂房十一、厂房十二、电房、消防水泵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创业基地(厂房二~厂房五、厂房七、厂房八、厂房十一、厂房十二、电房、消防水泵房)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任务,符**土保持设施验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创业基地(厂房二~厂房五、厂房七、厂房八、厂房十一、厂房十二、电房、消防水泵房)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审议,形成了《******创业基地(厂房二~厂房五、厂房七、厂房八、厂房十一、厂房十二、电房、消防水泵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本网站公示。详见附件。

联系人:聂工,132****6309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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