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租赁办公用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租赁办公用房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办公用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9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是统筹全区政务运转、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工作部署的核心中枢机构。当前办公场地集中承载经开区11个职能部门办公使用,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金融局、产业发展局、****商务局、****信息化局、****中心、****中心、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经过长期实践运行,该办公场地已形成成熟、稳定、规范的政务中枢运行体系,全面满足全区重大会议组织协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等核心政务工作需求。
二、本项目拟继续租赁的办公用房,场地租赁单价为40元/㎡,租赁总建筑面积为24061.06㎡。现有办公场地已完成大量不可迁移、不可复用的专项固定资产及配套设施建设,具体投入内容如下:1、一楼机关食堂已全额投入165万元,购置并安装了全套厨房厨具专用设备,设备与场地布局高度适配,无法拆卸迁移至其他场地使用;2、全域完成办公信息化涉及密网络专项布线、基础网络安全一体化设施搭建,满足涉及秘密办公、机要工作的安全规范要求;3、****指挥中心****中心运行平台,并配套不可迁移的硬件设备、线路布局及系统架构,为全区城市运行、统筹调度提供硬件支撑;4、完成机要保密室网络安全专项建设、各部门办公用房标准化改造、档案室专用配套设施、温湿度调控系统、消防配套系统等专项工程建设。以上所有专项建设投入均为场地不可迁移的固定配套设施,是保障各部门合规履职、安全办公、高效运转的核心基础。
重新搬迁装修并非简单的“搬设备”,因各部门存在相应的刚性办公建设标准需求,若重新搬迁场地无法直接适配,需全额重新改造建设,例如:党政办公室的机要室需要独立封闭空间,安全网络架构,需重新规划场地、布设专线、搭**全防护体系;****档案室需预留充足的扩容空间,配套独立的恒温恒湿系统、专用消防系统、防**防设施;****中心城运平台、调度系统、专用网络布线。若搬迁场地,各部门的类似专项建设需全部重新装修、配备、安装及测试,各部门的装修设计、弱电布线、网络专线迁移,到设备安装、联调测试等,都将产生高额不可量化的隐性成本与履职风险,影响政务服务效能的同时也会显著增加财政支出。
综上,若另行租赁,会造成搬迁费、装修费及各种专项固定资产及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的损失,这样“一建一拆”将浪费大量财政资金,不符合当前财政工作坚持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原则。
三、现有场地承载全区11个核心职能部门,涵盖政务统筹、纪检监察、人事管理、财政金融、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关键领域。多部门同步搬迁将导致各项政务工作停滞、业务办理延缓、重点工作推进中断,直接影响全区公共服务、行政管理、政务运转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若更换办公场地,还会打破企业与群众已经形成的办事习惯和路径,损害政务服务效能,现有办公场地布局、功能设置、配套条件均贴合各部门日常履职、政务管理、公务运行的稳定工作要求,****机关集中办公、一体化政务运转,在使用面积、功能配套、工作的连续性及便民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场地。
四、经全面摸排辖区内办公房源**并进行调查论证,目前辖区内无其他房源可满足经开区11个部门整体搬迁、集中办公的全部需求。
综上所述,受选址半径、场地规模、涉及秘密办公、档案保管、城市指挥调度、政务窗口服务、租金限价等多重刚性约束叠加,辖区内其他场地无法实现适配,当前仅该标的物满足全部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法定适用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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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周灵静
联系电话:0851-****6698
联系地址:****管委会大楼1609室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李菲
联系电话:0851-****1011
联系地址:**市**区开发大道中段118****中心大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段卓、李正丽、李仙蓉、朱胤衡
联系电话:185****0835
联系地址: **市**区****中心C座17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7.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pdf (1.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