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支队2025年度食堂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省****市航天大道五段79-2号领地.海月里10栋11层1105号
被投诉人:******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天府新区华阳**大道360号25栋1层15号
当事人:凉山彝****支队(**消防救援局)
地 址:**省**市航天大道一段38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认定投诉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评审有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