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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总队2025年度第二批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五)(16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省**市**区**街道**路43****广场A1商住楼第1层3房
被投诉人1:****总队(**省消防救援局)
地 址:**省**市**区龙昆南路170号
被投诉人2:****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人民西路328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省**市**区**街道丽晶路18号市政府**住宅区福临阁第3层301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弘安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评审错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2均部分成立,部分缺乏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