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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1MAG0QM7U88 | 建设单位法人:姚晓刚 |
| 姚晓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梅李镇赵市路105号11号楼 |
| ******光学元器件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3-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衡器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040-C4040-光学仪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梅李镇赵市路105号11号楼 |
| 经度:120.834344 纬度: 31.74809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3-09 |
| 苏环建〔2026〕00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1MAG0QM7U8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81MAC6JXJH8E | 验收监测单位:**中****公司 |
| ****0581MA1YD3607W | 竣工时间:2026-04-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中****公司官方网站项目公示专栏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光学元器件20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光学元器件750万件 |
| 主要生产设备较环评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擦拭、上夹具;真空镀膜;翻面;超声波清洗;真空镀膜;下夹具、喷砂;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擦拭、上夹具;真空镀膜;翻面;超声波清洗;真空镀膜;下夹具、喷砂;检验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市**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喷砂废气经负压收集至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做好台账管理。废包装容器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分别以喷砂车间、清洗车间边界各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市**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含氮磷;本项目喷砂废气经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满足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通过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废(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擦拭纸、收集尘、废砂料、废过滤耗材)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区域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弃物零排放;分别以喷砂车间、清洗车间边界各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发〔2023〕7号)相关要求。 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1802.4488 | 11802.448 | 0 | 0 | 11802.449 | 11802.449 | |
| 0 | 1.7379 | 1.7379 | 0 | 0 | 1.738 | 1.7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59 | 0.0159 | 0 | 0 | 0.016 | 0.016 | / |
| 0 | 0.0013 | 0.0013 | 0 | 0 | 0.001 | 0.001 | / |
| 1 | 大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喷砂废气经风机负压收集后,接入自带的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h均值和任意一次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上风向与下风向的各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
| 1 | 大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喷砂废气经风机负压收集后,接入自带的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h均值和任意一次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上风向与下风向的各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绿化、加强设备保养等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绿化、加强设备保养等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做好台账管理。废包装容器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废(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擦拭纸、收集尘、废砂料、废过滤耗材)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区域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做好台账管理。废包装容器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废(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擦拭纸、收集尘、废砂料、废过滤耗材)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区域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
| 项目建设地点:**市梅李镇赵市路105号。建设内容:年加工光学元器件2000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市梅李镇赵市路105号。建设内容:一阶段年加工光学元器件750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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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未要求项目实施环保搬迁,无环保搬迁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地址未发生变更,未开展环保搬迁工作,与环评要求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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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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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如林地补偿、珍惜动植物保护、区城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等情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如林地补偿、珍惜动植物保护、区城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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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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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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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