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互助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林下产业沙棘低效林改造项目规范实施,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控、财政专项资金全流程监管,实现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高质量完成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资金合规核查、造价审核及成果核验等各项工作。我单位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本次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承接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优质专业机构报名参与本次遴选。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互助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林下产业沙棘低效林改造项目
2.实施地点:****
3.技术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涵盖项目实施全过程合规性核查、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工程作业内容核查、工程量核验、费用支出审核等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前期程序合规性审核、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沙棘低效林改造作业内容核查、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真实性合规性核查、工程结算审核、项目资料完整性核查、审计问题溯源核查、出具阶段性审计意见及最终决算审计报告,完成项目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等全过程审计工作,保障中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规范合规。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所有成果验收合格、审计收尾及全部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办结为止。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事务所执业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备政府投资项目、林草专项资金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能力,拥有林业类项目审计、财政专项资金核查相关从业经验,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全部审计服务内容。
3.近3年内具有林草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同类服务业绩;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行业行政处罚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项目中标后严禁分包、转包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审计服务内容。
三、报价相关要求
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内业资料审核、资金核查、工程量核验、审计报告编制、问题整改督导、资料归档、审核验收配合、后期审计答疑及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额外费用。
2.最高限价:本项目审计服务最高限价6.45万元,参选单位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按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密封资料清单(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报价单,清晰列明项目总价、完整服务周期、付款方式响应承诺;
②企业营业执照、对应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报名参选的,须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④项目负责人、核心审计团队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从业履历、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审计服务业绩佐证材料;
⑤2023年以来林业项目审计、专项资金核查、竣工决算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遴选通知书复印件、审计报告复印件等);
⑥信用中国官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4.递交要求:所有参选资料统一整理装订、密封包装,包装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全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询价流程及综合评审规则
1.公告发布:本遴选公告在****官方平台发布,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参选单位携带全套资质资料至****现场报名,逾期未报名、未提交资料的单位不予受理。
3.评审办法: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1)报价部分(40分):以所有有效参选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分计算公式:40×(基准价÷参选单位报价)。
(2)业绩实力部分(30分):参选单位2023年(含)以来林业项目全过程审计、专项资金核查、生态修复项目审计等同类有效业绩,每提供1项有效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30分。
(3)人员资质配置部分(30分):根据参选方案中人员配置完整性、专业性、岗位匹配度综合打分,资料缺失不予计分。
4.结果公示:项目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按程序签订正式审计服务合同。
五、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
联系地址:****五楼
联系人:陶连德
联系电话:185****1089
联系人:邢康(审计咨询)
联系电话:139****3550
六、其他说明
1.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
2.中选单位需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审计准则及合同约定开展全过程审计服务,全力配合项目核查、整改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3.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4.本单位保留对此次遴选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