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大箐山县西**河(金星村段)护岸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大箐山县西**河(金星村段)护岸工程项目
地点:**省**市大箐山县西**河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市大箐山县西**河(金星村段)护岸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9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3****4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