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视频监控网络接入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3日 10:58 |
| 预算金额 | ¥37.6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奚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3-****01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口岸大街30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34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口岸大街252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3-****019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网络接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视频监控网络接入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65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127条带宽为50M的数据链路专线;2条带宽为200M的数据链路专线;5条带宽为500M的数据链路专线。网络服务质量需达到电信行业标准,满足视频传输的时效性,在有业务承载的情况下网络时延不超过12ms,丢包率不超过1%。保证数据传输质量,对应网络突发调整。提供全天7*24无间断提供通信保障服务,可实现一点支撑、一点对接。一旦发生通信故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通信传输快速恢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76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有合同已到期,业务连续性要求紧迫。原服务合同现已期满,监控系统面临断网风险,为确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出现空档,项目具有迫切的时效性。
(二)现有网络基础设施由原供应商独有建设,更换供应商存在客观障碍。本次134条链路全部由中国****公司前期投资建设并持续运维。若更换为其他运营商,需重新进行管线铺设、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将新增建设成本,且施工周期较长,在此期间视频监控将长期瘫痪,严重影响实战效能。
(三)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的法定情形。本项目链路服务与现有监控平台、前端设备、网络安全策略深度耦合,更换供应商将导致系统兼容性下降、管理维护成本增加,且可能造成数据中断和图像质量不稳定,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四)经两次公开采购失败,客观上反映市场供应具有唯一性。该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反映****联通公司具备提供完整链路及运维服务的能力。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省**市建设街7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谢辉
联系电话:158****3456
联系地址:**市口岸大街302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罗红莲
联系电话:0433-****039
联系地址:**市**大路110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奚宇
联系电话:0433-****019
联系地址:**市口岸大街252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初审:刘艳春 复审:谢辉 终审:崔德帅
附件信息:
(****视频监控网络接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861.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