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3000吨新型环保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
年产3000吨新型环保塑料制品项目 |
****开发区**园区 |
**省****公司 |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150m2,生产内容及规模:年产3000吨新型环保塑料制品。生产工艺:原料—搅拌—喂料—注塑成型/挤出成型—冷却—切割—检验—成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厂 废气:本项目搅拌、切割、破碎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挤出、危废间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措施,对厂房等采取隔声措施。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公司综合利用;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收尘灰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回用于生产;废增塑剂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密闭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371—****0017
通讯地址:****原西路20****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