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省**地区******备用热源全过程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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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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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塔发改批字[2026]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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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建设内容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台116兆瓦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烟气污染物的环保排放标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实现清洁取暖,提供备用热源。主要包括:热力系统、烟风系统、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及控制系统、给排水、消防及暖通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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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省**地区******备用热源全过程服务项目 |
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
公开招标 |
2026年9月15日 |
****交易中心 |
35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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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全过程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2)监理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以上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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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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