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九华碳素高科有限公司炭陶新型材料智能智造项目第一期项目

审批
湖南-湘潭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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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保税一路)
914********883990Y张超
刘国涛**省**市九华经开区
****开发区保税一路2号步步高云**市共同配送平台项目的4号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炭陶新型材料智能智造项目第一期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省**市九华经开区 ****开发区保税一路2号步步高云**市共同配送平台项目的4号厂房
经度:112.906450 纬度: 27.966310****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5-10-15
潭环审(经开)〔2025〕37号****
2026-03-27250
70****
914********883990Y****
914********883990Y******公司
914********436934B2026-03-02
2026-07-152026-08-12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开发区保税一路2号步步高云**市共同配送平台项目的4号厂房**炭陶新型材料智能智造项目第一期项目****开发区保税一路2号步步高云**市共同配送平台项目的4号厂房**炭陶新型材料智能智造项目第一期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量为90 吨碳碳复合材料年产量为90 吨碳碳复合材料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下料:预制体、网胎等原料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通过人工裁剪的方式进行下料处理,制作成符合客户需求的尺寸规格。(此过程为外部采购,不在厂内裁剪) 2、球磨混料:在球磨机内,按照预先设定的比例将不同原料进行调配,形成均匀的涂料。(焦炭粉、石墨烯、碳化硅、碳化钛、氧化铝、沥青、水按比例混合后) 3、单层涂布:将裁剪好的碳碳预制体等基体材料,在密闭微负压房间使用涂布机将涂料均匀地涂布在基材表面。(将2阶段配置号的陶瓷粉末胶按照每平方米500g均匀涂抹至1阶段原料上,固含量占比约75%) 4、多层热压固化:将涂布后单层碳布或网胎,通过人工叠层至产品需求厚度,在密闭微负压房间放入热压机中,通过升温固化,其中作为溶剂的水在100℃全部挥发,沥青在升温后部分挥发,部分在130℃温度下固化。其他陶瓷粉末该阶段中不参与反应,作为碳纤维材料增强体保留在产品当中。(异性件通过异性模具热压,平板通过平板模具热压)在烘干过程中,会产生含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污染物的废气。经过蓄热焚烧+双水洗的组合工艺进行净化。经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5、降温:自然冷却降温后得到生坯成品。作为碳碳复合材料的深加工中后续的炭化、增密工序委托有资质的下游单位进行加工处理,二期项目再予以考虑。1、下料:预制体、网胎等原料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通过人工裁剪的方式进行下料处理,制作成符合客户需求的尺寸规格。(此过程为外部采购,不在厂内裁剪) 2、球磨混料:在球磨机内,按照预先设定的比例将不同原料进行调配,形成均匀的涂料。(焦炭粉、石墨烯、碳化硅、碳化钛、氧化铝、沥青、水按比例混合后) 3、单层涂布:将裁剪好的碳碳预制体等基体材料,在密闭微负压房间使用涂布机将涂料均匀地涂布在基材表面。(将2阶段配置号的陶瓷粉末胶按照每平方米500g均匀涂抹至1阶段原料上,固含量占比约75%) 4、多层热压固化:将涂布后单层碳布或网胎,通过人工叠层至产品需求厚度,在密闭微负压房间放入热压机中,通过升温固化,其中作为溶剂的水在100℃全部挥发,沥青在升温后部分挥发,部分在130℃温度下固化。其他陶瓷粉末该阶段中不参与反应,作为碳纤维材料增强体保留在产品当中。(异性件通过异性模具热压,平板通过平板模具热压)在烘干过程中,会产生含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污染物的废气。经过蓄热焚烧+双水洗的组合工艺进行净化。经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5、降温:自然冷却降温后得到生坯成品。作为碳碳复合材料的深加工中后续的炭化、增密工序委托有资质的下游单位进行加工处理,二期项目再予以考虑。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球磨进料废气采用密闭空间移动式布袋除尘,球磨进料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热压机有机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经蓄热焚烧+双水洗处理后由18m排气筒排放,热压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废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进行管控、颗粒物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管控。 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废机油、废液压油、水洗塔废液、废焦油、含油手套、抹布、沥青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球磨进料废气采用密闭空间移动式布袋除尘,球磨进料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热压机有机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经蓄热焚烧+双水洗处理后由18m排气筒排放,热压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废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进行管控、颗粒物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管控。 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废机油、废液压油、水洗塔废液、废焦油、含油手套、抹布、沥青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排污许可”“三同时”管理规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排污许可”“三同时”管理规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094 0 0 0 0.009 0.009
0 0.0047 0 0 0 0.005 0.005
0 0.0005 0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80 0 0 0 780 780 /
0 0.0004 0 0 0 0 0 /
0 0.0064 0 0 0 0.006 0.006 /
0 0.035 0 0 0 0.035 0.035 /
0 0.0071 0 0 0 0.007 0.00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化粪池 已检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密闭空间+移动式布袋除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密闭空间+移动式布袋除尘 已检测
2 密闭管道收集,由蓄热焚烧+双水洗处理后由18m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密闭管道收集,由蓄热焚烧+双水洗处理后由18m排气筒(DA001)排放 已检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置隔音、消声措施,采取基础减振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设置隔音、消声措施,采取基础减振等 已检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废机油、废液压油、水洗塔废液、废焦油、含油手套、抹布、沥青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废机油、废液压油、水洗塔废液、废焦油、含油手套、抹布、沥青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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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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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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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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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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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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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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