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三改”用地(阜城县段)转用土地补偿安置公告(蒋坊乡多城寺头村)

审批
河北-衡水-阜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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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三改”用地(**县段)转用土地补偿安置公告(蒋坊乡多城寺头村)
发布日期:2026-08-12 1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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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用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蒋坊乡多城寺头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三改”用地(**县段)土地转用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和目的

拟转用你村位于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两侧土地,**多城寺头村地、南至多城寺头村地、西至多城寺头村地、北至多城寺头村地。转用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用于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三改”用地项目(**县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转用土地总面积为0.139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1393公顷(其中耕地0.1246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第Ⅲ区片为78万元/公顷(5.2万元/亩),计10.865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转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标准参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衡政办字〔2020〕4号)执行,对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采用评估后据实货币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转用土地不涉及住宅。

四、安置对象、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此次转用土地不涉及社保缴纳。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补偿登记表、补偿协议签订。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转用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9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海明 联系电话:****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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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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