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汽车配件制造(平湖)有限公司分公司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改造项目

审批
浙江-嘉兴-平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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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13

项目名称 ****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一路119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347.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铿胜
联系人 张双全 联系电话 134****7393
项目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9-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因原项目底涂废气与印刷、烘干、擦拭废气一并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1)排放.经实际运行后发现,底涂工位距离其他工序较远,废气管道收集后风量损失较大,位于远端的底涂废气收集效果不佳。因此本项目将底涂废气拆分出来单独设置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废气。底涂废气经收集后接入一套新增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底涂废气经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贮存危险废物。产生的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危废仓库暂存,并交由具****公司合法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设备风机与排气管道采用软连接,风机底座采用减振措施降噪。
承诺:**** 陈铿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铿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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