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悦酒店客房改造(16楼)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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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悦酒店客房改造(16楼)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8/13

1.招标条件

****酒店客房改造(16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悦酒店客房改造(16楼)工程

2.2项目编号:****

2.4建设地点:**市**区滨**路20号

2.5建设规模:****酒店客房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建筑面积约670平方米,承包范围涵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报验验收与后期质保全部工作。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室内硬装、软装配套、电器设备、强弱电照明、客房独立加压给水系统、空调系统改造、消防系统优化接入、客房智能控制系统等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6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83.33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3883.33元;施工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000.00元(其中,暂列金额为人民币235000.00元)。注:1.投标人的任意一项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2.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7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10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其中:

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4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起计算(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

2、施工工期: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9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8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包括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工程设计及相关工作: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配合开展前期报批报建、配合相关评审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工作、配合现场施工服务(含设计优化、驻场服务等)、配合编制竣工图及后续服务工作;编制由设计单位发起的设计变更造价文件;设计跟踪服务及其它相关图纸设计;配合报批报建;协助甲方办理其它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设计分包管理等(如有),(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气、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造价控制、包结算、包创优工程(如有)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移交、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等。

具体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约定。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10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及设计任务书等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设计规范、标准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及投标文件承诺。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并达到合格标准。如有新的规范标准,则按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2.1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展示内容制作、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包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余泥垃圾清理外运等)、包各系统调试及联合调试、包试运行、包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培训、包移交、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包专家评审或论证费、包验收(专家)费、包购买项目保险、包竣工图和结算编制(须满足各专项验收要求)、包配合报奖项、包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合格、包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相关内容的全部费用等,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的缺陷责任期。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3.1.1、3.1.2、3.1.3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事务所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并在有效期内)。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本单位或下属不具备****公司及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标书代写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

②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

③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①或②的**专业人士;

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1)根据《****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6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5〕3号文)第二十六条和采购项目实际执行。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事务所的,****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需持有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7.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7.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申领时间:请于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

5.2申领方式:网上发送。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标登记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登记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资料发送后,投标人应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张工,电话:020-****1489)。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

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授权代表身份证页面写明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标书代写

(4)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事务所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并在有效期内)。

(5)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委派)须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建筑工程设计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

②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

③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①或②的**专业人士;

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9)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9月3日09时30分(**时间)。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3 投标地点:**市**区灵**路7****科技园7号大厦10层1001-9室。

6.4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网站(www.****.com)、(https://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滨**路20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020-****9956、020-****9969

招标人:****

地址:**市**区灵**路7****科技园7号大厦10层1001-9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1489、155****1819

电子邮件:****@qq.com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8月13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标书代写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标书代写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 (请填写承接本项目的工作范围,注本项目以承接 施工 任务的单位为主办牵头)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请填写承接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现场踏勘确认单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现场

踏勘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已确认经过现场勘查,了解现场情况,熟悉招标内容并无疑义。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说明:如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本“现场踏勘确认单”则作为投标人完成现场查勘的证明,需编入投标文件中。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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