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涪陵区2026年清溪镇青龙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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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区2026年****养殖场建设项目
采购人 ****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投资额(¥****0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市**区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所需服务类型 工程招标代理
服务内容 1、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2、代理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班子成员; 3、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5、代理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应由代理人完成相关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6、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7、代理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10、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1、代理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要求按合同签订为准。标书代写
中介机构要求 以采购公告为准
资质(资格)要求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及说明 具体以完成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中选后15个工作日内
服务金额 ¥8000.00元
金额说明 根据涪财政发【2020】327****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费付费原则的通知,参考4120号案例,确定本次服务费为包干价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选取方式 直接选取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6-08-18 09:00:00
资质备案要求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监督举报电话
备注
采购需求书下载 代理需求-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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