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浦车辆段盖下结构加固施工1标段招标补充文件二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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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浦车辆段盖下结构加固施工1标段

(招标编号:****)

招标补充文件二

致投标人:

本招标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及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所作的答复,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有矛盾之处,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1、本项目最高限价调整为1433.7774万元,风险控制价明确为1236.8219万元:(最高限价1433.7774万元-暂列金额364.3755万元*1.09)*81%+暂列金额364.3755万元*1.09=1236.8219万元。

2、清单编制说明修改(详见附件):

①暂列金额:****755元。施工运营配合服务费单价为232.62元/(人﹒小时),施工**占用费A类点单价为8365.31元/点、施工**占用费B/C类点单价为1500.32元/点,按实结算,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暂列金额不允许修改,修改暂列金额将按否决情形处理。

②增加:

加固所涉及的结构上的直接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固定于该结构上的消防栓、围栏、盖板、消防指示灯、照明灯具、电风扇等材料设备。

固定在加固结构上的管道/线槽/桥架及其支架、地铁专用系统/设备(如接触网供电系统、专用通号系统等)、综合支吊架不在直接附着物范围。

直接附着物的拆除、拆除后的保管、新增临时备用及其拆除、结构加固后的恢复工作由加固单位自行负责,以上相关费用不单独列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在总价中。恢复附着物所涉及的换新或利旧方案需满足招标人、设计单位、地铁运营单位及相关规范要求,并需取得招标人、设计单位、地铁运营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投标人应做好附着物拆除过程的保护工作,且后期不得因换新或利旧比例问题与招标人诉求任何费用。

3、随本补充文件重新提供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2日

附件: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车辆段盖下结构加固工程,****车辆段内。

编制依据:
施工图。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版)》、《**省通用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及相应解释和勘误等资料。
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解释等。
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与业主和设计的往来函件等。
招标文件。
编制范围:

本清单编制范围为:以轴线A-38与轴线B-1之间的盖体伸缩缝为分界,即A区为1标段,B区、C1-C5区为2标段。主要为盖下柱、梁、基础等加固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为准。

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的事项:
取费及报价说明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根据《**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相应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计价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根据浙建建函〔2025〕320号文件,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应急救援准备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等三项费用:按单独加固工程以不低于10.71%费率标准进行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工程计取。

企业管理费:

按照《**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中心[2021]84号《关于明确**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企业管理费包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合同中需承包人自行委托实施的)、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费及其他。

根据《杭建市发〔2018〕578号》文: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还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计算值。即:按单独加固工程以不低于2.49%的费率标准进行报价。

规费:

规费包含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根据《**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相关规定,规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计价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根据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即:按单独加固工程以不低于8.38%的费率标准进行报价。

税金:

根据《**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办标函〔2019〕193号 及相关规定,税金以税前“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为计算基数,按9%费率报价,费率不可竞争。

其余施工组织措施费(“标化工地增加费”除外)费率按照《**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可参考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暂列金额:****755元。施工运营配合服务费单价为232.62元/(人﹒小时),施工**占用费A类点单价为8365.31元/点、施工**占用费B/C类点单价为1500.32元/点,按实结算,以上价格均不含税。暂列金额不允许修改,修改暂列金将按否决情形处理。
其他说明

(1)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净量计算,一切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2)本工程量清单报价均应充分考虑交叉施工的影响,并计入报价;

(3)本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含施工用水用电的全部费用,并计入报价;

(4)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均应结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谨慎仔细地进行报价;

(5)本工程中所有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投标单位应结合踏勘现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计入报价;

(6)清单中涉及到有关标准图集的项目,投标时综合单价应包含标准图集做法中所有工程内容;

(7)工程施工时,中标人对周边房间、设施及各类成品等自行采取保护措施,并做好安全围护措施;

(8)工程施工时,招标人不一定能保证24小时连续供电,由此有可能增加的有关费用(如自备发电机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临时安防消防、临时设施租用、赶工措施及分项工程修改造成的小范围窝工、工程用电紧张、材料采购困难等因素,其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0)投标人认为如需采取加快施工进度措施的,则将加快施工进度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11)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确定施工组织方案等,制定详细的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实施,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结合图纸综合考虑投标报价,清单项目特征未能对各节点详图进行完全性描述的必须按施工图或施工图注明图集进行报价,并在综合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否则视为已计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中标后将不调整综合单价;

(13)所有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在报价中充分考虑;

(14)清单以项为单位的项目(除暂定价),均为包干价,竣工结算一律不调整;

(15)所有工程内容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16)本项****车辆段内,施工时间及要求需满足运营要求,请投标人在相应清单子目中综合考虑人工、机械降效的相关费用;

(17)全封闭作业防护操作架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相应“脚手架工程”清单子目中,不单独列项。

(18)完成修缮(加固)工程所需要的垂直运输全部操作过程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在清单子目“垂直运输”中考虑,按项包干,后期不予调增。

(19)施工物料按运营要求需进行多次倒运,倒运相关费用在“二次搬运费”及清单子目“施工物料多次倒运增加费”中综合考虑,后期不予调整。

(20)因项目为确保地铁正常运营的特殊环境下场段内施工,****公司属地管理要求,相关施工及管理人员需具有施工负责人证、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殊工种证,相应人员考证费及定期培训等费用请投标人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1)植筋垂直向上钻孔增加费用综合考虑在相应“植筋”清单子目中,不单独列项。

(22)施工围挡(隔离)工程量为暂估,****公司段场要求对不同施工区域进行围蔽,按实计量。

(23)投标单位需对项目进行施工监测,监测频次为一周一次,此相关费用已考虑在总报价中;如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需加密频次的,加密监测频次所产生的费用也不另行计取,包含在总报价中。

(24)为确保地铁正常运营,****公司相应管理规定,每天进场****公司请点确认,工期内请点作业率以外(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节假日、重大会议及其他需维稳期间等)无法施工情况下存在人机停窝工及周转材料租赁增加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5)为确保地铁正常运营,为确保工期内完成施工,****公司审批确认,需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施工,需采取特殊照明,以满足施工要求增加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6)因现场条件有限,中标单位的现场办公和人员住宿等问题须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且中标单位向发包人(含发包人指派的全过程造价咨询驻场人员)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为不少于【3】间且总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和生活房屋。以上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

(27)加固所涉及的结构上的直接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固定于该结构上的消防栓、围栏、盖板、消防指示灯、照明灯具、电风扇等材料设备。

固定在加固结构上的管道/线槽/桥架及其支架、地铁专用系统/设备(如接触网供电系统、专用通号系统等)、综合支吊架不在直接附着物范围。

直接附着物的拆除、拆除后的保管、新增临时备用及其拆除、结构加固后的恢复工作由加固单位自行负责,以上相关费用不单独列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在总价中。恢复附着物所涉及的换新或利旧方案需满足招标人、设计单位、地铁运营单位及相关规范要求,并需取得招标人、设计单位、地铁运营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投标人应做好附着物拆除过程的保护工作,且后期不得因换新或利旧比例问题与招标人诉求任何费用。

主要材料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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