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市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白杨坪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白杨坪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9967.25元
5.最高限价:299967.25元
6.采购需求:**市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白杨坪镇)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住建部门备案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履约承诺:供应商承诺自行采购本项目所有围网主材、监控设备、吨袋、吊车等全部材料机械,独立完成溶洞垃圾清运、围网混凝土基础、监控立杆安装、标牌制作安装全流程施工,独立承担质量、安全、有限空间、吊装作业全部责任;
(3)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州人社函〔2017〕]35号)、**州人社发〔2021〕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仍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施州大道60号原国税稽查宿舍2单元206室)
3.方式:(方式1)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资料加盖鲜章现场获取;(方式2)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资料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申请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申请人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6年8月24日08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市施州大道60号原国税稽查宿舍2单元206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8月24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市施州大道60号原国税稽查宿舍2单元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n/xxgk/dfbmptlj/xz/bypz/fdzdgknr/zbcg/上发布。
4.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联系电话:196****9146,联系地址:**市施州大道60号原国税稽查宿舍2单元206室。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白杨坪镇白杨大道9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0****8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施州大道60号原国税稽查宿舍2单元206室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方式:196****914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0****8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