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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3 00:00
****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二标段监理(二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因在制作答疑文件时评标系统设置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无法继续评审,故项目流标,为鼓励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现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优化:标书代写
1.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监理人员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人员的基本配备要求”的要求外: 增配 1 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得 3 分”删除;标书代写
2.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工程获得市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得1分,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得2分,不同项目奖项可累加得分,同一项目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此项最多得3分。修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工程获得市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得2分,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得3分,不同项目奖项可累加得分,同一项目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此项最多得6分。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淮海西路25号科创大厦
联系人:丁美东
电话:0561-****129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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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萍、郑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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