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医学专业标包5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医学专业标包5”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2.业绩要求”作如下调整: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内容 |
| 2.业绩要求 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投标主要货物〔心电图检定仪(心、脑电图机检定仪(含智能化心脑电图机检定仪))〕的类似供货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文件和完成供货证明(合同文件须提供首页、签章页以及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关键页;完成供货证明须提供: 完成供货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使用单位验收报告、使用单位入库单、使用单位验收单、供货发票)。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采购单位证明。 注:(1)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主要货物〔心电图检定仪(心、脑电图机检定仪(含智能化心脑电图机检定仪))〕 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 (2)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2.业绩要求 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投标主要货物〔心电图检定仪(心、脑电图机检定仪(含智能化心脑电图机检定仪))〕的类似供货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文件和完成供货证明(合同文件须提供首页、签章页以及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关键页;完成供货证明须提供: 完成供货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使用单位验收报告、使用单位入库单、使用单位验收单、供货发票)。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采购单位证明。 注:(1)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投标人自身业绩或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其中之一均予以认可;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投标人自身符合要求的业绩即可。 (2)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主要货物〔心电图检定仪(心、脑电图机检定仪(含智能化心脑电图机检定仪))〕 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 (3)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注意: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文件)与本补遗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文件为准,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文件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1日
项目编号:****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