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8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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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清算案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海诚破管字第009号 2026年7月9日,****法院作出(2026)苏1183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以下简称“海诚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并于2026年8月6日作出(2026)苏1183破25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拟公开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名下资产进行评估,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成立于2020年1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83MA20RLAJ42,住所地:****花园D区402。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房地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审方式 请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6年8月20日18时前向管理人报名,递交参选文件,具体参选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管理人将根据遴选的结果,选定审计、评估机构****人民法院备案。 三、工作内容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需承诺在接受委托后4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中介机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的参选文件(一式五份),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本案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审计、****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仅接受EMS或顺丰邮寄报名) 1.联系人:王春梅律师150****9105; 2.联系地址:**市**区健康路1-1号。 六、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的资质等级、机构规模、成立时间、社会信誉、团队及其负责人或核心人员的执业业绩、破产清算案件审计、评估经验等基本情况和参选单位针对本案提出的工作方案、流程、完成时间和报价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审计、评估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人民法院备案,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附:1.(2026)苏1183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 2(2026)苏1183破25号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