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白山宝吉滑石有限公司30万吨滑石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白山-江源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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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30万吨滑石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30万吨滑石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河****30万吨滑石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026.8.13—2026.8.14)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362(车越巍 行政审批科)

传 真:0439-****362

通讯地址:江****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134700

项目名称:****30万吨滑石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石人镇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中环****公司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0万吨滑石新材料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2650万元

(5)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20条滑石粉生产线(4套立磨+16套气流磨)和6条滑石母粒生产线,年产28.45万吨超细滑石粉、5万吨滑石母粒,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石人镇,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东侧为荒地和林地,西侧为农田,南侧为山体,北侧为G222嘉临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为装卸、搅拌、运输扬尘和物料堆场二次扬尘,根据工程分析,一般大型施工场地25m处扬尘最大值达1.6mg/m3,根据场区周围环境情况,本环评建议物料堆场设置临时堆棚以防止大风天气产生二次扬尘,对地面进行定期洒水,禁止在大风天施工;建筑材料在运输、贮存及堆放过程中加盖篷布,并减速慢行,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等,企业在采取一系列降尘措施后,本项目厂区施工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噪声

根据施工设备特性,企业应当对高噪声机械设备安装消音减振设施,同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采用一定的措施后,可以减少对声环境的影响;针对施工特点,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严格控制和管理施工时间,避免在晨昏等动物活动时间施工;

③严格控制和管理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加强对现场施工车辆的疏导,禁止鸣笛,文明行车;

④限制老、旧施工机械数量,定期对施工设备、机械进行维护,避免因设备、机械发生故障或性能降低而增加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

3.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因施工期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排入防渗化粪池内,定期清掏作农肥;另外应加强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而导致污水随降雨等因素进入周围地表水体。此外,在施工现场设置防渗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不排放,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环保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及对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现场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洒水抑尘;

(2)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以减少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至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场地;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及对策后,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 、废气治理措施

(1)粉尘治理措施

本项目滑石粉生产线及滑石母粒生产线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有机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滑石母粒生产线热熔、挤出等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排放限值要求。

对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处理有多种,如燃烧法、催化燃烧法、吸收法、吸附法、冷凝法等。对烃类废气的处理最好的方法是催化燃烧法。活性炭吸附法、UV光解法等适用于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燃烧法适用于高浓度有机废气处理;吸收法适用于含颗粒物的有机废气;冷凝法适用于露点低的有机废气。

根据本工程特点,项目原料聚丙烯、聚乙烯在热熔工序挥发的非甲烷总烃不属于涂料、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属于低浓度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相关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

为最大程度的减轻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评价提出防治措施如下:

①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

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对产尘点进行封闭处理或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并对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

②堆料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

a.原料堆存区及产品堆存区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

b.硬化地面,并派专人负责厂区地面的清扫和洒水保湿。

③投料、运输及物料输送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

a.原料装载不宜过满,并在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减少原材料的散落。

b.生产时传输带封闭处理。

c.加强入厂车辆司机环保意识,严禁厂区机动车辆高速行驶,尽量避免二次扬尘的产生。

d.在厂界空地处进行绿化,种植树木、花草等。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对废气进行处理在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冷却为间接冷却,且冷却过程对水质要求不高,故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化粪池位于厂区东北侧,有效容积30m3,化粪池尺寸为4m×3m×2.5m,企业每10天对化粪池进行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经现场踏勘,厂区采取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项目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先进、噪声低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②厂区内合理布局:在设备布置时考虑了地形、声源方向性和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了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

③加强设备维护: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做好了噪声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回收粉尘、废布袋、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

①回收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回收粉尘为除尘器回收粉尘1967.437t/a,作为产品外售。

②废布袋

布袋除尘器定期维护更换,产生废布袋,产生量4.4t/a,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③废包装

上料、包装环节产生废包装,产生量为3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

④不合格产品

根据物料平衡可知,本项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31.55t/a,为确保产品质量,不进行回用,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

(2)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8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0.5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润滑油:设备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润滑油危废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14-08,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油桶:产生量为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油桶危废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49-08,产生的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活性炭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采用碘值为800mg/g活性炭,活性炭填充密度为0.8g/cm3,本项目每吸附0.8g废气需1g活性炭,则本项目废气处理活性炭最少使用量为3.9t/a,废活性炭量产生为7.02t/a。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代码分别为900-039-49,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