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石油****公司****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石油****公司****公司下属加油机、加气机、充电桩计量检定技术服务项目(2026-2028年度)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1 | 计量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 1 | 项 | 6% | 2028-08-31 | **** | ||
| 2 | 计量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 1 | 项 | 6% | 2028-08-31 | ****浙石油****公司 | ||
| 3 | 计量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 1 | 项 | 6% | 2028-08-31 | **市****公司 | ||
| 4 | 计量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 1 | 项 | 6% | 2028-08-31 | 缙**浙石油****公司 | ||
| 5 | 计量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 1 | 项 | 6% | 2028-08-31 | **市**区浙石油****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服务覆盖站内加油机(加油枪)、电动汽车充电桩(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压缩天然气加气机三类计量器具全周期计量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量法规宣贯与计量管理协助服务、充电桩全周期计量检定技术服务、压缩天然气加气机全周期计量检定技术服务、加油机(加油枪)全周期计量检定技术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鉴于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司《生产综合类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其中第四十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为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服务的技术具有唯一性,符合该内容要求。1.本项目服务的提供方****为事业单位直****管理局,具备法定计量检定资质。经市场调研,在**地区,仅有该单位具备对充电桩、加气机进行法定计量检定的技术能力和授权。同时,**地区的加油机强检也属于其服务范围。为确保检定工作的合法性、权威性和统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共5家子公司下各站点开业至今充电桩、加油机、加气机均委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此外,****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加油站、充电桩、加气站均委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街北395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6-08-13 至2026-08-17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赵工 | 电话: 136****6626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