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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师****中心及冷链仓储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师****中心及冷链仓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已经通过专家函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现将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14日。期间,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反馈,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将及时进行逐一处理与回应;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谢先献182****6005(****); 2、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高俊波 135****1373(****)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