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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215192 | 建设单位法人:骆一峰 |
| 沈海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陶朱街道环**路178号 |
| ********中心产业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21-C34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陶朱街道环**路178号 |
| 经度:120.205140 纬度: 29.7223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4 |
| 诸环建〔2024〕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215192001U |
| 2025-11-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5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2151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81MA2D661WX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24532X6 | 竣工时间:2025-12-04 |
| 2025-12-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gongshi/374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中心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中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中心生产工艺流程:钢材 →激光切割→ 折弯 →机加工 →焊接→ 打磨 →表面前处理→ 喷塑 →固化→ 装配→ 检测; 项目表面前处理工艺流程流程:工件 → 脱脂 → 水洗 → 水洗 →酸洗 →中和 →水洗 → 表调 → 磷化 → 水洗 →水洗 | 实际建设情况:****中心生产工艺流程:钢材 →激光切割→ 折弯 →机加工 →焊接→ 打磨 →表面前处理→ 喷塑 →固化→ 装配→ 检测; 项目表面前处理工艺流程流程:工件 → 脱脂 → 水洗 → 水洗 →酸洗 →中和 →水洗 → 表调 → 磷化 → 水洗 →水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将整套磷化设备设于密闭间内,盐酸雾经侧吸风+密闭间收集至碱液喷淋吸收塔(二级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涂流水线烘道密闭,密闭烘道内产生的固化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经高效换热器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固化废气排气筒排放。项目喷塑间密闭,喷塑粉尘收集后经配套滤芯过滤+布袋除尘双极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切割工序在切割房中进行,打磨工序在打磨房中进行,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支15米独立排气筒排放。 焊接工位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接施工时同步开启,焊接烟尘经收集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实施后,拟对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氧化池及污泥池等恶臭单元构筑物上方加盖密闭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将磷化设备设于密闭间,酸洗废气经侧吸风+密闭间收集至“碱液喷淋吸收塔(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喷涂流水线烘道密闭,固化废气和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效换热器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采用静电粉末喷塑工艺,根据产品所需喷塑颜色的不同,全厂共设置两个喷塑间,喷塑间密闭,本项目喷塑废气经和原有项目喷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各自配套的“滤芯过滤+布袋除尘双极回收”系统处理后合并成一根排气筒,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切割、打磨工序分别在密闭切割房、密闭打磨房中进行,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项目焊接烟尘经收集净化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企业在焊接工位设置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保障车间空气质量。****处理站的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氧化池及污泥池等恶臭单元构筑物上方进行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 本项目与环评审批相比:①喷塑线审批1条,实际未实施,只实施了喷塑间,其喷塑完成之后利用原有喷塑线的烘道进行固化作业;②环评审批时,本项目喷塑废气排气筒1根、固化废气排气筒1根,实际喷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与原有项目的喷塑废气合并成1根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排气筒则因本项目利用原有喷塑线的烘道进行固化作业,故不新增固化废气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417 | 0.25 | 6.64 | 0.065 | 0 | 6.602 | 0.185 | |
| 3.209 | 0.125 | 3.32 | 0.032 | 0 | 3.302 | 0.093 | |
| 0.321 | 0.013 | 0.332 | 0.003 | 0 | 0.331 | 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6 | 0.024 | 0 | 0 | 0.006 | 0.006 | / |
| 0 | 0.0104 | 0.225 | 0 | 0 | 0.01 | 0.01 | / |
| 1.813 | 0.2818 | 2.262 | 0 | 0 | 2.095 | 0.282 | / |
| 6.242 | 0.0156 | 6.242 | 0.016 | 0 | 6.242 | 0 | / |
| 1 | 污水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生产废水(表面处理废水、喷淋吸收废水)经企业废水处理装置(反应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截污管网,送诸****公司处理后排入浦**。 | 废水总排口废水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总锌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标准限值,铁排放浓度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其余指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 1 | 酸洗废气处理设施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排放限值 | 酸洗废气经侧吸风+密闭间收集至“碱液喷淋吸收塔(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 酸洗废气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废气治理设施对氯化氢的平均去除率为54.55%。 | |
| 2 | 固化废气处理设施 | 《**省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的相关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排放限值 | 固化废气和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效换热器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固化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执行《**省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的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排放限值 | |
| 3 | 打磨/切割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排放限值 | 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打磨/切割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排放限值 | |
| 4 | 喷塑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排放限值 | 项目采用静电粉末喷塑工艺,根据产品所需喷塑颜色的不同,全厂共设置两个喷塑间,喷塑间密闭,本项目喷塑废气经和原有项目喷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各自配套的“滤芯过滤+布袋除尘双极回收”系统处理后合并成一根排气筒,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喷塑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 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排放限值。 | |
| 5 | 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 ****处理站的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氧化池及污泥池等恶臭单元构筑物上方进行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污水站废气排气筒出口中臭气浓度 、氨 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
| 1 | 降噪设施 | 厂界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厂界北侧、东侧、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①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车间中部,利用吸声材料装饰车间墙面或天花板;③对高噪声设备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等,风机采用隔声罩,出风口加装消声器;④车间采用隔声窗及隔声门,生产时尽量关闭车间门窗;⑤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 企业昼间厂界西侧噪声最大值为63Leq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企业昼间厂界北侧、东侧、南侧噪声最大值为64Leq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出售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 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废边角料、废焊条头、废砂轮片、废包装材料经分类****公司;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含油抹布、废水处理污泥、酸洗磷化槽渣、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收集、转运;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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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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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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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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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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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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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