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 采购单位(全称) |
****(****学院) |
|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
时空数据引擎底座技术服务 |
| 项目内容 |
地图服务(时空数据引擎底座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在指定服务器环境中完成引擎底座的安装部署与兼容性调试,确保离线环境下的稳定运行;对**市高精度影像、影像注记及矢量电子地图数据进行专业的清洗、切片、入库与服务发布配置,构建涵盖影像、矢量及注记的全要素离线地图服务包;提供适配离线环境的地图加载SDK,提供包含地图浏览、缩放、测距测面、要素查询及专题数据叠加等功能的二次开发代码示例与集成支持;同步开展引擎性能压力测试、渲染效率优化及技术交付培训,为上层业务应用提供高性能、易扩展的时空数据支撑能力。 |
| 采购预算 |
30万 |
|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
供应商全称:**** 地址:**市两江新区**街道**大道339号2号楼 |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一是为保障系统兼容性与数据融合共享。为满足“三级贯通、五级联动”,多源数据的融合是核心环节。若采用第三方地图服务,将面临坐标体系不一致、数据格式不兼容等技术壁垒,极易导致空间数据在集成中枢流转时出现偏差甚至丢失。****中心的服务,能够确保地图底层架构、****中心实现无缝衔接,避免架构与数据不兼容导致无法对接的情况。 二是确保功能实现与数字**业务逻辑的统一。中心数字化应用需深度融入数字**建设体系。****中心提供的****治理中心业务运行的基础,只有采用同源数据,****中心应用在市级驾驶舱的展示、调度与业务逻辑完全一致,保障应用功能的精准落地。 三是基于数据安全与保密的要求。****中心统一提供的官方地图服务,能够确保空间数据在传输、处理、存储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与合规性,有效规避因第三方服务介入可能带来的数据泄露风险,符合数字**建设中对数据的安全保密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版)》第九条相关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心提供的地图服务在功能、系统兼容性及安全性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本次地图服务(时空数据引擎底座技术服务)。 |
| 公示时间 |
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 |
| 专家论证意见 |
“时空数据引擎底座技术服务”服务由****提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版)》第九条相关规定,“现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袁正午 ****大学(教授) 贾敦新 中规院西部分院(高级工程师) 刘尚威 ****总站(高级工程师)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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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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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
(表格可扩展)
注:1、以上陈述是否真实,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财政部门将受理该采购申请;有异议请将意见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