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载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CS-F202****50021-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工程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区南托路22****中心5栋102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北路街道**北路一段808号新领地公寓1栋1202房 (1)工程名称:原韦东建材地块修缮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区南托街道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工程内容:原韦东建材地块位于**区南托街道,地块总用地面积54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75平方米。主要建****建材厂区内的水、电、消防、防水、路面及墙面等进行整体修缮。总投资300万元。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原韦东建材地块修缮项目施工,包括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移交、竣工结算、质保维护等所有阶段工作,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该地块厂房、综合楼及厂区的水、电、消防、防水、路面及墙面等整体修缮(包含土建改造、消防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计划开工日期:2026-08-10 计划竣工日期:2026-10-09 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的标准。 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质量标准和规范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保修要求:本项目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其他项目质保期为2年,项目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项目实施要求 1.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乙方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必须请相关负责人查验签字,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1.2乙方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对施工过程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 (2)施工要求 2.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施工时关键岗位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人员一致。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790.86元 其中: (1)安全生产措施费: 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肆佰捌拾陆元肆角捌分(44486.48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捌万陆仟零肆拾贰元肆角陆分 (79998.89); 2.合同定价方式:暂定合同价,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78895.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本项目不设预付款与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采购人审核已完工程量对应造价的50%;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结束且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后支付至结算审定工程造价的97%,工程结算金额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2016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7,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733.7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说明: 4.预付款保函: 否 / 5.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袁文虎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湘243****21048 证书专业:建筑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本项目根据《****财政局****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有关要求,采取一次性整体验收方式,由甲方自行组织履约验收。甲**式竣工验收前,乙方须自检合格并完成消防验收手续。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施工期间,应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质量保修:本项目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其他项目质保期为2年,项目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逾期完工,每延迟一天按照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按总价20%承担违约金,未完工部分不予结算。 4.乙方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开工令)拒绝进场实质性施工或拖延实质性施工超28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其他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款最终以专用条款及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若本协议与附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附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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