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名称: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
一、质量要求:(1)肉类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防疫有关标准,均需冷链运输。
(2)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有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3)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食品安全可追溯。
二、配送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2、中标供应商须做详细的服务配送方案;
3、每日五点半之前,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中标供应商要做好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如发现一次供货不及时的情况,提出警告,如第二次发现则无条件解除合同,不予赔偿。
4、中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指定要求供应货品。
5、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解除与供应商的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及不合格产品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6、供货价格应不高于菜篮子民生农副产品采购指导价,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如发现一次供货价格高于篮子民生农副产品采购指导价,提出警告,如第二次发现则无条件解除合同,不予赔偿。
7、中标供应商需要配备专用的车辆及专人配送食品及原材料,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含1辆冷藏配送车),配送人员不少于2人,车辆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从事配送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8、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库房不少于100平方米。
9、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 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订单与交货
1、订单确定后,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及时、快捷的提供配送服务,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应及时和采购人协商,确定解决方案。
2、中标供应商应按订单要求将所有配送产品送到指定地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现场过称并验收签名,作为结算依据。
3、定价方式
(1)以****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价格结算)。结算基准价参照****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若釆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省农产品价格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计算依据。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确定标准执行。
(4)价款结算计算方法:当月实际采购总额*中标人比率=当月最终结算价格。
四、验收流程
验收标准: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 30 箱以上(含 30 箱)的抽查率为 10%,30 箱以下的抽查率为 15%。
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1)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验收程序:根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根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记录:
(1)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5)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热线支持:提供7*24小时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五、其他要求:
1、由于食用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中标供应商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行采购人赔偿其承担费用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少于10000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保证送货及时,有接待或货源不及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正常情况下要求按时送货;不按时送达、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按照采购人对供货商的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3、不得已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确认同意后方可替换。如中标供应商终止**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终止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
4、当出现采购人食堂供餐人数有较大调整,原采购需求有较大变化情况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如有上级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以赔偿。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本项目服务期为2 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供货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次采购预算为第一年预算,第二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政府采购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6年08月13日18时00分至2026年08月21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