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审批公示)**县农牧业产业孵化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县农牧业产业孵化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6-****005****环境局****分局) 监督电话:0436-****004 通讯地址:**市**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 ****开发区****园区内,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23°15′13.476″、北纬45°50′52.847″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省****公司 | 依托**县农牧业产业孵化园(一期)(标准化厂房、冷库、污水处理站、供热锅炉等工程)已建的构筑物及设备建一条肉牛屠宰及肉产品深加工生产线,包括标准化屠宰厂房、深加工厂房、待宰间、污泥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事故储池,新打深水井1眼,****处理站及生产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屠宰肉牛5万头。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因该项目是依托**县农牧业产业孵化园(一期)已建的构筑物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较小,但也需要加强管理,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待宰间恶臭气体在顶部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废气(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同屠宰车间采用封闭设计及集气罩集气,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污水处理站建筑全封闭并设置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深加工车间炒料油烟经集气罩集气+复合式油烟净化设施(机械滤网+静电式+等离子)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肉类加工车间卤制、煮制、蒸煮工序产生的异味经集气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要求15米高排气筒(DA004)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要求经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顶部排放。速冻水饺和面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通过机械通风排放至大气;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洗、清运待宰间粪便尽量缩短储存周期,加强门窗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及时更换活性炭吸附剂等措施有效减少恶臭气体的挥发,使其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高浓度的屠宰废水、肉制品加工废水、食品加工废水及低浓度的洗车废水经****经济开发区****园区内**县农牧业产业孵化园(一****处理站(处理工艺“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规模为800吨/天)预处理后,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表1间接排放****处理厂(三期)进水水质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三期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杨戏法泡。****处理站排放口安装污水自动监测设备对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开展自动监测。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进行生产,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置噪声源,利用建筑、绿化植物隔声降噪,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粪便、胃肠内容物、不可食用物不在厂内暂存,分别收集后由收购企业的运输车辆每日清运生产有机肥料;病死牛、不合格产品不在厂内暂存,产生后第一时间委托****无害化处理;废油脂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站配套的污泥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生产绿肥;餐厨垃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材统一收集****收购站;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布袋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定期委托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