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淮河**段航道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工程决算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单位 | **** |
| 淮河**段航道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工程决算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淮河**段航道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工程决算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1.1 项目名称:淮河**段航道提升工程; 1.2 建设地点:****县; 1.3 建设内容:项目起点为**县白露**,终点为**闾**,建设Ⅲ级航道67.56公里,航道尺度60×3.2×480米(航宽×航深×弯曲半径);**豫东南枢纽,其中船闸按Ⅱ级标准建设,闸室有效尺度为240×28×5.6米(长×宽×门槛水深),泄水闸、溢流堰按1级建筑物建设,闸室共18孔,单孔净宽15米,闸室两侧各布置50米溢流堰;按公路﹣Ⅰ级设计标准改建G220**淮河大桥;航道及配套工程:包括航道疏浚工程,疏浚长度约30km,疏浚总量为455.87万m3;护岸工程,共布置护岸35处,总长12.55km;航标工程、锚地工程等。项目概算50.64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4.55亿元; 1.4资金来源:国家、省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 1.5招标项目名称:淮河**段航道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工程决算编制服务; 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1.7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7.1招标范围:淮河**段航道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决算编制服务。 1.7.2工作内容:
1.8服务期限:合同****政府审计、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完毕之日止(含施工期2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10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2.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23日; 2.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三、开标 3.1时间:2026年8月13日09:30时(**时间); 3.2地点:****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市**区**路93号19楼)。 四、评标 4.1时间:2026年8月13日; 4.2地点:****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市**区**路93号19楼)。 4.3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424.00; 服务期限:合同****政府审计、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完毕之日止(含施工期2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陈思红,建【造】122********392;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交通****公司; 投标报价:¥****343.00; 服务期限:合同****政府审计、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完毕之日止(含施工期2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康衡,建【造】122********564;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华信众恒****公司; 投标报价:¥****942.00; 服务期限:合同****政府审计、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完毕之日止(含施工期2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刘正伟,建【造】122********483;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三;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王家岗乡淮河特大桥与220国道交叉口东一公里**219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0156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鹏、郭峰 联系电话:0371-****0878 联系地址:**市**路27号财信大厦1412室 项目负责人:孙鹏 联系电话:0371-****0878 监督部门:****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132****5386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