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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关于申请开展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的请示均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市**市、**区,**市临**、**县、**区、**区、**县作为省级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区域,试点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二、试点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试点县(市、区)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完善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试点区域内所有集贸市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诚信计量评价工作。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试点评估工作。
三、试点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一是抓好示范引领,注重发挥试点区域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等方式,以点带面,推动全域集贸市场诚信计量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及时总结试点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和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建设提供借鉴。三是在试点推进过程中,试点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省局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以便省局能够及时掌握动态,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共同化解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联系人:计量处 孙久海 0311-****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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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