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港北区庆丰镇东碑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2026〕43号)

审批
广西-贵港-港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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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审批**区庆**东碑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26〕43号)
2026-08-1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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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送来《关于申请审批**区庆**东碑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已收悉。为应对台风“美莎克”造成的严重洪涝灾害,该项目**范围内道路塌陷损毁严重,护坡及桥梁不同程度受损,无法满足项目区周边群众出行安全。为提升项目区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庆**东碑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区庆**东碑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修复道路工程:修复道路3370米,其中:修复道路长266米,宽2.5米;修复道路长2310米,宽3米;修复道路长666米,宽3.5米;修复道路长76米,宽4米;修复道路长52米,宽4.5米。(2)修复改造道路工程:修复改造道路847米。(3)场地硬化:修复改造场地硬化66平方米。(4)排水工程:修复改造排水渠1336米。(5)护栏工程:修复防溺水护栏495米。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提出的建设方案。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估算271.02万元,其中工程**费245.4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0.25万元,预备费5.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245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02.38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41.79%),**区配套资金26.02万元。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七、项目预期效益:本项目实施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00人(返乡农民工60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8人,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12人,城镇相关失业人员13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4人,退役军人2人,残疾人1人)。发放劳务报酬102.38万元(返乡农民工50.95万元,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6.55万元,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12.90万元,城镇相关失业人员25.27万元,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3.89万元,退役军人2.16万元,残疾人0.66万元),共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41.79%,人均增收10238元。实施期间如计划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务工人员已经就业,可适当调整务工人员,优先使用重点人群务工,保持重点群体总体用工比例不变,发放劳务报酬不减。遵循“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原则,组织项目区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主要职责是路面清洁、巡查护坡、桥梁及挡土墙等工作。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通过道路维修加固,将推动项目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开展技能培训,业主单位联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参与务工人员开展施工技术操作培训和安全文明施工培训,预计培训人数100人。

八、项目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简化发包程序,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按照“乡镇政府+ 建设公司+当地群众”务工组织模式实施。村委会负责项目的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组织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重点群体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

九、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机关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十、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一是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在方案或概算中对应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具体内容包括务工岗位设置、吸纳用工人数及工资标准等。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四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项目业主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等比例不得低于整个项目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资金的40%以上,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六是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七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存档。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八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工种及数量等信息。九是项目业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包括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占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比例、是否公示到位、形式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及时等)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十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十二、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贵****改革局

2026年8月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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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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