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
| **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
| A02-124********886991F-****0813-000001-5 | ||
| 正常公告 |
**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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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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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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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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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全电子化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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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岐岭镇圩镇范围岐岭居委、北源村、荣贵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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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典型镇培育资金外,其余不足的资金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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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上、下街道凿除混凝土路面并重新浇筑混凝土路面1034.10平方米,新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2212.99平方米,**污水检查井77座,**雨水口50座,新铺设DN160、DN200、DN250、DN315 PVC排污管道分别为550米、440米、330米、220米。 2、上、下街街口民巷凿除混凝土77.27平方米,新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1129平方米,疏浚地下排污管沟约长800米。 3、**街道新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3590.07平方米,疏浚地下排污沟道等;4、皇二村道新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1192.49平方米等。 5、入镇府大街便桥拆除并**仿木护栏18米,**综合线缆桥架13米等。6、沿河景观堤新铺装透水砖地面约947.55平方米,**仿木护栏69.37米,**钢结构跨障便桥2座等。 7、建设2米高混凝土挡土墙长约70米。 8、建设Φ1600灌注桩37根。 9、建设8.6米高重力式挡土墙长约75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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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要求,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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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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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投标限价 |
741.24万元(其中**工程费712.72万元,工程设计费28.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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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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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主体方,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专业(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各负责人的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作(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提供承诺书);标书代写 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本项目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备注:拟投入的以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关系、近三个月(2026年5-7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在开标前须按照《**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打印网页或截图)标书代写 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如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提供打印网页或截图) 6.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即可,按招标文件附件4格式):自2025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标书代写 【注: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建设厅关于细化**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施工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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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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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 (https://ygp.****.cn/#/441400/inde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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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9 月 1 日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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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标书代写 时间 |
2026年9月3日9: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9月3日9:00时****交易中心(**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 9月3日9:00时****交易中心 (**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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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9月3日09时 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交易中心(**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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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媒介 |
**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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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县岐岭镇荣贵村荣华街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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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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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城**路百福豪园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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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蓝添平 |
联系电话 |
0753-****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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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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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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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 项 目 名 称 |
**县岐岭镇圩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6年 9 月 1 日 18:00 时止 |
| ****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 年 / 月 / 日 09: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9 月 3 日 09:00-09:30 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9 月 3 日 09:00 时止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8 月 23 日 18:00时止 |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9 月 3 日 09:00时止 |
| 开 标 时 间 |
2026年 9 月 3 日 09:00 时 |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