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庆安县科磊捷运石材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绥化-庆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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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对****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3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160

通讯地址:黑****生态环境局

邮编:152400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省**市**县庆强村龙王庙屯1号(庆****公司东南侧)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为**,本项目拟**一条料石加工生产线,及1条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办公楼等辅助工程,不设置食堂及住宿。**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2座、封闭式外加剂储罐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20m2、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库房、车间内**石粉暂存间。年加工料石共30万t(部分自用于厂区混凝土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10万m3。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2%。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运输粉状材料的车辆要覆盖篷布,厂区道路定期清理清扫,洒水降尘。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厂区不设置混凝土拌和站。避免大风天进行土方作业,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处设置围挡,并定期清扫。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压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污临时防渗旱厕,统一收集后定期拉运。要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施工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搅拌站搅拌过程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水泥及粉煤灰筒仓粉尘经顶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原料及成品设置堆棚,堆棚高度6m,原料及成品由苫布遮盖,并设置移动雾炮喷淋装置洒水抑尘;料石皮带输送采取封闭式输送带,皮带输送机采取固定喷淋措施;上料仓设置固定喷淋装置采用洒水抑尘措施;料石加工破碎、筛分工序分别安装集气罩(收集效率85%),收集后的含尘废气经两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采用密闭厂房、仅保留原料、成品以及工作人员进出口,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理。设备清洗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基础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22:00—次日6:00禁止生产运输工作。运****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区域。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混凝土物料搅拌工序及各筒仓收尘灰,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尘回用生产;料石破碎生产线各工段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与石粉一同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沉淀池沉淀物及不合格品回收用于生产;石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6)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沉淀池、初期雨水沉淀池采用重点防渗,防渗旱厕采取一般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

(7)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存放,定期交由委托单位处置,液体危险废物需由加盖的储存桶收集。原料砂石以及产品等运输时要采用苫布覆盖,水泥采用封闭罐车运输进厂,且运输车辆应按固定且远离敏感点路线行驶,极端天气下应禁止运输。****加油站定期配送,不在厂区设置加油储罐。

****环境局

2026年8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