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项目 | **** | ****开发区十二纬路11号 | 中环博润(天****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1800万元,****开发区十二纬路11号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购置真空感应熔炉、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在现有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通过注蜡、淋砂、脱蜡、焙烧、浇注、抛丸等工序,主要生产泵配件,年生产7000t铸件。 | 1、废气:本项目化蜡、修蜡、租树、脱蜡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1#处理,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制壳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焙烧产生的废气引入水喷淋塔+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1#收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熔化(含扒渣)、浇注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间+局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水喷淋塔+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2#收集后,须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脱壳、切割、喷砂、打磨、再生砂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间③和密闭间④+局部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2#收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产生了废气,经设备密闭,密闭管道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须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射砂产生的废气,经“上吸式集气罩+三面围挡密闭”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须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园区管****处理厂集中处确保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好**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泥饼、废滤布、喷淋塔废水、脱蜡锅废水、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废抹布、废蜡、废炉渣、废炉料、废钢丸、废石英砂、废砂、废杂质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单位回收;废型壳由外售砂料厂家回收利用;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除尘灰交由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 2026.8.13— 2026.8.1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