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3000万件汽车零部件及500万件电池包项目表面处理线技术改造项目 | **省**市**市塘桥镇**高新区(塘桥镇)南环路299号 | **豪斯****公司 | **市****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高新区(塘桥镇)南环路299号,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改,购置相应生产设备,新增2条印刷生产线、1座不合格品喷漆房、1条喷PZ-II膨胀型底部抗石击材料生产线,主要从事电池包表面处理,该项目建成后,年喷涂PZ-II膨胀型底部抗石击材料40万件、喷涂不合格品3万件、印刷标签2万件。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二号生产车间印刷、喷涂、烘干、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1)排放,三号生产车间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2)排放;喷涂、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4#)”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3)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 2 | 炼钢三分厂7#连铸机改造项目 | 张****工业园区、永钢大道北侧 | 联峰钢****公司 | **市****公司 | 项目将原有7#小方坯8机8流连铸机改造为1台6机6流方/圆坯连铸机;同步对配套水处理系统、除尘系统、供配电设施等辅助设施进行适配性改造,改造后年产风电用钢1万吨、能源用钢12万吨、油服用钢1.5万吨、车轮用钢2万吨、工模具钢2.5万吨、机械用钢(通用机械用钢、工程机械用钢)17.5万吨、切削用非调质钢2.5万吨、热锻用非调质钢1万吨、油井管用钢3.5万吨、高压锅炉管用钢3.5万吨、齿轮钢11万吨、磨球钢20万吨、冷镦钢31.5万吨、轴承钢14.9万吨、弹簧钢6.1万吨、桥梁缆索用钢3万吨、帘线钢12万吨、焊丝钢4.5万吨,本项目不生产《工业战略性**产业分类目录》以外的产品。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本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清洁生产Ⅰ级水平,同时确保环保绩效达钢铁行业A级水平。 2.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排放。 3.本项目钢包回转台钢水浇铸、中间罐定期倾翻、结晶器加保护渣工序和火焰切割作业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现有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2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按报告表所列标准执行。 4.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5.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