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8-13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市****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1---****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发电厂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虎踞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投资37194.96万元,在**县虎踞镇合湖村建设1台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一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线,年处理垃圾量为21.9万吨,选用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450℃),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5MW,年运行8000h,发电量约1.06×108kW﹒h/a,其中平均年上网电量约8.8×107kW﹒h/a。项目占地面积:39835.91m2。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县、**县、****以及**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焚烧炉废气、垃圾贮坑、卸料大厅、****处理站恶臭废气、飞灰暂存库废气等,对各类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其中锅炉焚烧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低温SCR”工艺处理,处理后通过80m的排气筒(DA001)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部门联网,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549-2026)表1限值要求以及《**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中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NOx排放浓度限值要求,SO2执行超低排放小时浓度限值要求;垃圾贮坑、卸料大厅、****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正常工况下应经负压收集后,导入焚烧炉焚烧处置;非正常或停炉时须经备用活性炭吸附等装置处理,确保各类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飞灰暂存库氨气须经氨气吸收塔处理达标后排放。活性炭仓、消石灰仓布置在车间内,已进行封闭并保持抽风微负压,仓顶布设的袋式除尘器排出的微量粉尘回到仓内,不外排。柴油储罐及氨水储罐废气等必须加强管控,确保厂界达标。项目厂界外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采取分类分质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经****实验室废水、生活垃圾渗滤液、、卸料大厅、垃圾车、锅炉间等冲洗水以及初期雨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站处理,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后送往冷却塔回用,浓液优先回用于石灰浆制备,剩余再回用于飞灰固化和回喷至焚烧炉。循环水排污水优先用于厂区类各类冲洗用水,剩余部****处理站处理,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后送往冷却塔回用,浓液回用于炉渣冷却和烟气净化降温;其余生产废水,如锅炉排污水、除盐水制备系统浓液等全部厂内回用、不外排。 (3)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或增设消音设备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焚烧飞灰、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布袋、废铅酸电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膜、炉渣、废水处理污泥、除臭废活性炭等。其中飞灰经收集固化后暂存在飞灰暂存间,定期运送****填埋场划定的飞灰填埋专区卫生填埋,在投产后至2030年逐年提高飞灰**化利用比例,2031年飞灰全量**化综合利用;期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关于飞灰**化利用规范性文件,按文件执行;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布袋、废铅酸电池、RO膜再生废液、实验室废液及监测设备废液和布袋除尘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的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渗滤液、沉淀池、原水处理系统污泥、除臭系统废活性炭、水处理系统废膜、石灰仓、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废布袋投入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项目设置一座116m2的飞灰暂存库和1座46.4m2危险废物暂存间,飞灰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地面和裙角重点防渗,并设置排水、导流、收集等设施、张贴标志标识。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在危废暂存库内,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工程对地下水影响的途径主要包括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可能造成污染物和影响的污/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沥液等重污染废水以及办公、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等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项目要求卸料大厅、垃圾储坑及渗滤液收集池、轻油站、****处理站、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飞灰暂存库、危废暂存库等重点防渗区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有防渗层,确保防渗层达到K≤1.0×10-7cm/s,厚度≥6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炉渣渣坑、焚烧车间、烟气净化车间、汽机间、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综**泵房、化水车间、膜处理车间、化粪池、****处理站(设施区)等一般防渗区均按《****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设有防渗层,确保防渗层达到K≤1.0×10-7cm/s,厚度≥1.5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在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厂区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不存在“跑、冒、滴、漏”等情况的发生,若运行、操作正常,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非正常工况时在瞬时泄漏情景下,泄漏的COD、NH3-N预测结果存在超标现象,项目在持续泄漏情况下会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等环保措施,防止渗漏情况发生。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大气扩散和沉降后,污染物Pb、Hg、Cd在第1、5、10、20、25年其评价范围内土壤中的叠加浓度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3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值标准要求。二噁英在第1、5、10、20、25年其评价范围内土壤中的叠加浓度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与管制值)标准要求。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类型包括危险物质泄漏(事故泄漏、事故排放、事故洒落等),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项目单位在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工序操作外,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应急指挥机构体系,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类型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卡,能大大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因此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防可控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公参座谈会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均已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