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区闫集镇吴营村、许营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2026年**市**区闫集镇吴营村、许营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6年**市**区闫集镇吴营村、许营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
3、采购项目编号:商睢财采磋-2026-30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金额:****805.6元 ;最高限价: ****805.6元 。
第一标段:****373.43元
第二标段:772432.17元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7月23日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08月04日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于保华(业主代表),闫瑾(组长),曹利昆(**远程)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546元 大写:贰佰零壹万陆仟伍佰肆拾陆元整
注册地址:**省**市**市蒋口镇思源路108号
第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 ******公司
成 交 价:765230元 大写:柒拾陆万伍仟贰佰叁拾零元整
注册地址:**省**市虞****社区56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第一标段:
| 工程类 |
| 名称:****2026年**市**区闫集镇吴营村、许营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内施工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全免费质保 项目经理: 解寒迪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97314 |
第二标段:
| 工程类 |
| 名称:****2026年**市**区闫集镇吴营村、许营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内施工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全免费质保 项目经理:李涛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39861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第一标段: ****公司因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盖章导致磋商无效。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39.67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28.45分;最终得分:80.12分
2、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9.98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26.63分;最终得分:78.61分
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8.99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26.76分;最终得分:77.75分
4、投标单位:**正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5.69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77.69分
5、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8.01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26.57分;最终得分:76.58分
6、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7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26.61分;最终得分:75.61分
7、投标单位:中城****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6.99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26.59分;最终得分:75.58分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2.99分;客观因素评分:12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4.99分
2、投标单位:**商****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9分;客观因素评分:11分;投标报价算分:29.85分;最终得分:79.85分
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7分;客观因素评分:11分;投标报价算分:29.95分;最终得分:77.95分
4、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3.68分;客观因素评分:11分;投标报价算分:29.83分;最终得分:74.51分
5、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2.67分;客观因素评分:11分;投标报价算分:29.88分;最终得分:73.55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
第一标段收费金额:22165元。
第二标段收费金额:9183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
联系地址: ****院内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86****7609
2、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0-****090
3.监督单位:****政府****中心
联系电话:0370-****539
地 址:**市**区珠江路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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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