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粤康鼎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张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清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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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拟对****年产40万张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 2026-08-13 16:23


根据****年产40万张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40万张胶合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区源潭镇清佛公路**工业大道6号1#厂房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区源潭镇清佛公路**工业大道6号1#厂房,中心地理坐标:E113°9′42.228″,N23°39′45.997″,占地面积为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32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胶合板制造,年产胶合板40万张。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热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四面围挡”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直连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DAOO2)排放;砂光和锯边工序粉尘经“顶部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涂胶、冷压、滑石粉调配、质检等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威康科技产业园处理。

(3)噪声

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硅醇基水性聚氨酯木材胶黏剂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理;不合格原料板收集后定期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包装膜、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板材、布袋除尘器粉尘、地面沉降粉尘收集后定期****公司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包装桶、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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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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