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一期、福鑫美苑、天井二期、山**、苏托垸一期项目产权办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产权办理手续外包服务费用(含税)上限值单价为¥:200元/套,上限值总价为¥:873800元(按项目已分房总套数4369套计算)。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进窗及报批资料打印、复印、扫描费、住建系统UKEY购买、不动产数字证书服务费、工作协调费等所有手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权证登记费和其他需业主承担的费用不包含在内)。
成交供应商按优惠后中标价格签订合同价款,最终以结算审核金额为准,结算单作为合同附件。
供应商应详细列明投标报价中包含的各项内容,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费用的遗
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承诺,知悉超出部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无异议,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供应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取得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单总量须达到各项目已收集资料总套数的70%及以上。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
(1)安置房项目:**一期和福鑫美苑农民安置房
项目地址及规模:**一期安置房项目现命名为河畔华府,项目位于家园路以东、**大道以西、滨**路以南、盛世路以北,项目总套数888套,已分房套数790套。
福鑫美苑安置房项目现命名为**华府,项目位**西小区以北,御景**以南的合围区域,项目总套数799套,已分房套数787套。
(2)限价商品房项目:天井二期、山**和苏托垸一期
项目地址及规模:天井二期项目现命名为天井佳园,项目位于广胜路以东、柳塘路以南、庙塘路以西,松林路以北,项目总套数844套,已分房套数837套。
山**项目现命名为山月嘉园,项目位于福元路与山月路交汇东北角,项目总套数1637套,已分房套数1222套。
苏托垸一期项目现命名为苏托佳园,项目位于**大道以东、横支一路以南、纵支一路以东、苏垸路以北,项目总套数742套,已分房套数733套。
2、工作内容:上述5个项目已分房套数共计4369套,需根据项目类别分别办理安置房和限价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从产权确认开始,至分户产权证完成不动产进窗并取得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结束,包含但不限于产权确认资料收集、审核、整理、扫描;系统信息录入;面积差价核算;网签录入;维修资金过户;线下合同制作及打印、盖章、签订、扫描、备案;不动产进窗资料打印、盖章;契税申报、核免、资料打印及发放;不动产资料整理、进窗、登记费代缴;产权人办证咨询答疑、本项目结算起一年内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目咨询维护等相关工作。
四、委托时限及要求
**一期、福鑫美苑、天井二期、山**、苏托垸一期项目,供应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取得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单总量须达到各项目已收集资料总套数的70%及以上。
交付时间:供应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取得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单总量须达到各项目已收集资料总套数的70%及以上。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成交后须提供人员名单 (格式自拟),同时提供办证专人联系方式,并提供随时问询服务。
拟任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须全程参与产权办理服务工作;后续工作中,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采购人将不定期对项目团队成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发现两次人员不符等违约情况将按合同违约相关规定处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条全部要求,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及实操能力的项目团队人员,确保团队人员数量充足、资质合规、履职到位;同时,主动排查并回避所有与本项目服务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团队成员,全程接受采购人的抽查、监督与管理。供应商违反上述任何项约定,自愿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接受相应处理,且供应商须就以上全部要求单独书承诺,明确承诺内容、履约责任及违约后果,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2)与提供服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参与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配备的团队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应根据项目特点配备足够的团队人员,确保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标书代写
六、服务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重大民生工程,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履约未能及时办理,或者办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等,由此造成无法签订合同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成交供应商要与小区所在的相关社居委直接对接,双方都要建立办证资料和产权证交接制度、登记制度等制度。
3、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在委托办证过程中收集的所有资料,如有遗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办并赔偿相关当事人的损失。
4、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有服务结果负总责。
5、质量标准
****政府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或委托人要求,且符合**省及**市现行有效的产权业务方面的文件规定。若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返工、复审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及费用,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单独进行说明。标书代写
六、验收标准:七、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结算申请。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服务,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八、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在节气资金支付(春节、端午、中秋)时,按已取得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单数量的70%支付;
(2)合同约定期满,完成所有项目资料移交并办理结算后,在节气资金支付时,累计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
(3)维护期满后(自办理结算起满1年),在节气资金支付时支付剩余尾款。
(4)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有效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提供相关的付款资料凭证,且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按采购人的相关财务制度操作。供应商迟延交付上述发票以及相关付款资料凭证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并不视为甲方违约。
九、结算原则:各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取得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单总量≥达到项目已收集资料总套数的70%,最终价格按实际出证套数*中标单价计算;如各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取得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单总量<项目已收集资料总套数的70%,单价按150元/套进行计费,即:最终价格按实际出证套数*150元/套。
十、其他
1、如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