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0岑巩县下新岑大桥至上新岑大桥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调整的批复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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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厅关于G320**县下新岑大桥至上新岑大桥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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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运输局关于批复G320**县下新岑大桥至上新岑大桥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调整)的请示》(黔东南交呈〔2026〕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单位对该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评审,设计单****设计院有限公司已按照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咨询单位、咨询专家复查认可。根据《****运输厅关于G320**县下新岑大桥至上新岑大桥公路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黔交审批〔2026〕199号)和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审查,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原项目主线起于**县下新岑大桥北岸桥头东侧,顺接G320线玉屏至**段改建工程,经后龙、675库区、苗冲、汪家洞、禾山溪等地,止于上新岑大桥北岸桥头西侧,长5.773公里,联络线A起于主线的K1+462.896处,终点止于大园路,长0.877公里,联络线B起于主线的K3+086.391处,终点与**舞水路相接,长0.655公里,主线及联络线合计7.305公里。调整后,该项目起于下新岑大桥北岸桥头东侧,与G320线玉屏至**段平面交叉,途经岩脚、原联络线A、体育公园、客车站、原联络线B、高关屯、汪家洞、禾山溪,终点止于上新岑大桥北岸桥头西侧,与G320线**至五里牌段平面交叉,路线全长6.126公里,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与初步设计批复一致。

(二)本项目全线由原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调整为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分别采用8.5米和12米,其中K0+000~K2+200路基宽度8.5米,K2+200~K2+980利用现有城市道路,K2+980~K4+380路基宽度12米,K4+380~K6+107路基宽度8.5米。

(三)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山区普通公路改扩建工程技术规范》(DB52/T 1609-2021)执行。

二、工程地质

(一)本项目工程****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要求;项目勘察方法、手段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实施中应结合现场开挖情况验证地勘成果,针对性进行补勘,进一步查明沿线岩溶、滑坡、顺层边坡、软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对路基、桥梁的不利影响,为路基稳定性分析、评价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路线

(一)施工图设计路线起、终点以及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设计方案总体较经济合理,桥梁、涵洞构造物设置位置基本恰当。路线平、纵面布设较好地结合了地形、地质、城镇规划等因素,技术指标总体运用较恰当,纵断面设计基本均衡,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施工图设计交通安全设施基本齐全,原则同意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实施中应严格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17)、《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JTG_T 3381-02—2020)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实施情况对全线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动态核查,加强长大下坡路段、以及平交道口交通管控等综合设计。

(三)本项目受地形、地质、城市规划制约,部分路段进行了必要避让,挖方工程量较大,实施中应结合边坡开挖地质情况,进一步优化边坡开挖坡比及边坡防护形式,降低土石方工程量,合理选择边坡防护形式,节约工程造价。

四、路基、路面

(一)路基、路面设计内容基本完整,防护工程及排水、特殊路基处治基本合适,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同意路基、路面结构组成、设计参数及路基防护、排水和特殊路基施工图设计,实施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

(二)本项目地质条件复杂,施工前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明确岩溶、崩塌、危岩体对路基的影响范围,施工阶段要进一步做好风险评估,强化临时安全防护及交通管控,优化路基处治设计方案。

(三)同意本项目路基采用两种形式,K0+000~K2+200、K4+380~K6+107路基宽度8.5米,按照0.75米土路肩、3.5米车行道、3.5米车行道、0.75米土路肩的横断面型式布设,设置护栏路段路基宽度加宽0.5米;K2+980~K4+380路基宽12米,按照0.75米土路肩、1.75米硬路肩、3.5米车行道、3.5米车行道、1.7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的横断面型式布设。

(四)全线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组合设计,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填方路基及挖土方路段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为:4厘米厚Sup-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粘层沥青、5厘米厚Sup-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厘米厚沥青表处下封层、3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总厚度60厘米;挖石方路基段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为:4厘米厚Sup-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粘层沥青、5厘米厚Sup-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厘米厚沥青表处下封层、3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总厚度55厘米。

五、桥梁、涵洞

(一)全线设置大桥430.21延米/3座,设置涵洞109.05米/7道,桥梁选用结构形式合适,涵洞布置合理,基本满足排水要求,所选用桥梁、涵洞形式技术成熟,安全可靠,原则同意桥梁、涵洞施工图设计。

(二)K3+737幸福大桥,桥梁全长130.37米,上部结构采用3×30米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利用左幅已建成结构物,桥墩采用双柱式圆形截面墩柱、桩基础,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扩大基础,所选桥梁结构形式满足公路工程需求。

(三)K4+013苗冲大桥,桥梁全长131.84米,上部结构采用31.412+54.05+31.55米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箱梁,下部结构利用左幅已建成的结构物,桥墩采用方形截面墩柱、桩基础,桥台重力式U型桥台、扩大基础,所选桥梁结构形式满足公路工程需求。

(四)K5+818禾山溪大桥,桥梁全长168米,上部结构采用3×22+(25+42+25)米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扩大基础和桩基础,桥墩采用双柱式圆柱墩、桩基础,所选桥梁结构形式满足公路工程需求。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桥区范围内的边坡安全性评价结果、施工开挖揭示的地质情况优化桥梁桩基础设计,细化系梁、承台设计,减小边坡开挖,保护生态环境。

六、路线交叉

(一)本项目全线共设置7处平面交叉,其中2处为与等级道路平交,2处与城市道路交叉,其余为与现有通村公路平交,路线交叉数量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原则同意路线交叉设计,项目建成后,等级公路交叉宜采取交通信号灯管控,确保行车安全。

(二)本项目K1+092与K5+839处下穿G60沪昆高速公路,实施前应提前对接相关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涉路工程管理的通知》(黔交建设〔2023〕23号)申请涉路施工许可。

(三)实施前要结合现场实际构造物核实平面交叉视距满足规范要求,施工中应对平交岔道加宽值进行复核,完善平交道口桩,加强被交叉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完善交叉路口排水设施,避免支路排水直接排入主线。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沿线设置2处水稳、混凝土拌合站,实施时应严格按照临时用地批复范围进行管控,施工完成后应履行临时用地耕地复耕复垦。

(二)全线共设置2处弃土场,弃土前应严格按照设计提前开展弃土场下挡墙施工,规范弃土行为,避免乱堆乱弃,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施工完成后要按照弃土场绿化设计完善弃土场绿化并履行临时用地耕地复耕复垦。

八、预算

本项目施工图调整预算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交办公路发〔2016〕66号)、《**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黔交建设〔2025〕45号)等进行编制,预算采用的编制办法和费率基本正确,材料单价基本合理,根据**省****中心审查意见,核定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为: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7043.2794万元;

(二)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131.9663万元;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782.4003万元;

(四)预备费268.7294万元;

G320**县下新岑大桥至上新岑大桥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调整预算总投资为9226.3754万元,较初步设计批复调整概算总投资9556.9284万元降低330.553万元,降幅3.46%,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九、其他事宜

(一)项目实施期间,设计单位应对原有老路及施工干扰路段进行动态调查核实,根据老路损毁程度视资金情况进行恢复。

(二)请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选择从业单位,待取得正式用地手续,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

(三)项目实施期间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和资金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设计变更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实施细则(试行)》(黔交建设〔2025〕42号)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变更设计,未经同意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不得补办手续及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四)项目实施期间,应贯彻《****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政府《****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文件精神,按照《****运输厅关于在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黔交公〔2023〕2号)要求,补充完善专用合同条款,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以工代赈”相关工作。

附件 G320**县下新岑大桥至上新岑大桥公路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对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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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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