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中恒硅石加工项目 | ****环路137号 | **** | ******公司 | 项目位于****环路137号,租赁现有厂房作为建设用地。项目以硅石、草酸、氢氧化钠、石灰等为原辅材料,建设硅石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加工硅石12万吨;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破碎、冲洗、筛选、酸洗、漂洗、脱水、色选。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冲洗废水、漂洗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回用中水应安装计量装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地浇灌。 2.项目涉及的物料均应采取棚盖、围挡等措施,不得露天随意堆放;车辆运输、卸料、堆场、破碎等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化学品包装物、废弃树脂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污泥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