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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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时间: 2026-08-13
为认真实施好**市**区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发挥项目效益,全面提升我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拟在全区范围内选择项目实施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补助资金:预计458万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花荄、黄土、塔水、秀水、河清、桑枣、雎水等7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
采取“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的形式,对参与秸秆加工利用的市场化服务主体购置秸秆综合利用的专用设备、建设收储点库棚和加工利用厂房等进行补助,重点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方向。
(五)建设期限:202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二、申报主体范围
申报******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公司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有实施项目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
2.申报主体有自筹资金能力。
3.申报主体及主要负责****政府及行业部门不良记录,无违规违法行为。
4.已享受农机补贴等其他财政补贴的不纳入项目补贴范围。
四、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自主申报,****村委会初审、****政府****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业人士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申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复印件;******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公司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申报建设收储点库棚和加工利用厂房的业主提供)。
(五)自筹资金能力承诺书。
(六)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需要提供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图纸及造价预算;购置设备需要明确型号、参数、数量等重点事项)。
(七)未享受其他财政资金补贴、无不良记录和违规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注: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料,以上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并装订成书。
六、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
1.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后,一性拨付项目资金。
2.补助比例为不超过投资的30%,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的补贴比例不超过投资的80%,单个申报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3.申报补助资金超出补助资金总额,按比例调减补助资金。
七、其他要求
1.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补助对象,必须有齐全的项目建设资料,提供规范合法的原始凭证,严禁弄虚作假。
2.未通过招投标程序购买的非标装备应提供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购买农机装备应提供三方比价证明;收储库棚或加工利用厂房等固定设施应提供第三方审核报告。
3.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申报主体,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须符合**市农村集体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交易规则(试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9日,每天0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土壤肥料站(212室)。
九、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及方式 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 9:00。 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联系人:孙林 158****5222
十、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6年8月25日9:00
2.评审地点:****三楼会议室

附:**市**区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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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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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招标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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