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劳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面积(亩) |
上限单价(元/亩) |
金额(元) |
| 1 |
中龄林抚育 |
10000 |
370 |
****000 |
| 2 |
幼龄林抚育 |
2500 |
420 |
****000 |
| 合计: |
****000元 |
|||
注: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投标人须以单价进行报价。
三、服务内容:
1、项目主要内容:中幼龄林抚育(含抚育间伐、林地清理、示范点补植、幼树幼苗培蔸)。
2、实施地点:****林场所属向坪分场、道源分场,实施面积:实施面积12500亩,其中中龄林抚育10000亩,幼龄林抚育2500亩。
3、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提供的作业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4、根据作业设计和采伐设计要求,设计小班内所采伐的木材由中标方采伐后搬运至采购人指定货场,采购人对外销售时中标方需负责装车。采伐、搬运及装车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招标预算里面,中标后须由中标方承担。
四、实施的技术规程
(1)《****2026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
(2)《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2001);
(3)《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
(4)《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
(5)《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林造发〔2014〕140号);
(6)《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技术规程》(DB43/T 2045-2021);
(7)《****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湘林办造〔2022〕4号);
(8)《****林业局关于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的通知》(湘林资函〔2023〕17号);
(9)《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91号);
(10)《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9号);
(11)《**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导则》****林业局,2022年10月);
(12)《****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湘财预〔2026〕123号)。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五、服务技术要求
1、中龄林抚育技术
1.1 中龄林抚育方式选择
生长伐:中龄林阶段,当林分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应进行生长伐。优先采伐林冠下层被压木、劣势木、多头弯曲木、濒死木、病虫危害木,保护上层培育目标木。
卫生伐:仅针对有松材线虫病中龄林松林。
1.2中龄林抚育采伐控制指标
(一)杉木林
采用生长伐;
平缓岗地(<15°,Ⅰ、Ⅱ类立地):株数采伐强度28%-33%,蓄积采伐强度16%-19%,伐后郁闭度控制0.55-0.6,每亩保留林木90-100株;
低山缓坡(15°-25):株数采伐强度22%-27%,蓄积采伐强度13%-17%,伐后郁闭度0.6-0.65,每亩保留林木100-110株;
陡坡山地(>25):仅卫生伐,采伐强度≤5%,只清除病腐、风折、疫害林木,伐后郁闭度可保持0.7。
(二)松木林
采用卫生伐:
平缓岗地<15°(Ⅰ、Ⅱ立地,用材培育):株数采伐强度:25%-30%;蓄积采伐强度:15%-19%;伐后郁闭度:0.5-0.6;每亩保留100-110株。
缓坡15°-25°:株数采伐强度:20%-25%;蓄积采伐强度:12%-16%;伐后郁闭度:0.55-0.6;每亩保留:110-115株。
陡坡>25°:株数采伐强度:≤5%;只清病虫、风折、疫木;蓄积采伐强度:≤5%;伐后郁闭度:0.6-0.70。
1.3采伐剩余物处理
坡度<15°平缓林地:剩余物沿等高线带状摊铺,带宽0.8-1.2m,带距5-7m,远离幼树根茎堆放。
坡度15°-25°缓坡林地:枝条截短均匀散铺地表,禁止顺坡长条堆垛,集材道废料就地铺盖固土。
坡度>25°陡坡、溪流两岸50m及山脊生态带:剩余物截短全林散铺,不集中堆垛,严控水土流失。
染病松木全株连同全部枝丫清出林地,采取粉碎外运或定点密闭无害化处理;病腐伐根熏蒸覆土,杜绝病虫源头留存。
1.4示范点补植
抚育间伐后小班郁闭度不足0.5,林间空地较多,立木分布不均;林内零散天窗、采伐迹地、风折病死木伐除后形成空地,单块面积≥4㎡;松材线虫病、风雪灾害卫生伐地块,伐除病腐木后林地空缺偏大,目的树种留存过稀;为营造针阔混交林、改良土壤的杉木、**松纯林;原有幼树天然更新差、缺株断行,目的树种保存量达不到合理经营密度的小班需补植。
选择能与现有树种互利生长或相容生长,并且其幼树具备从林下生长到主林层的基本耐荫能力的目的树种作为补植树种。如闽楠、木荷、**栎、赤皮**等。对于人工用材林纯林,要选择材质好、生长快、经济价值高的树种;对于天然用材林,要优先补植材质好、经济价值高、生长周期长的珍贵树种或乡土树种;对于防护林,选择能在冠下生长、防护性能良好并能与主林层形成复层混交的树种。补植苗木采用2年生以上、苗高80cm、地径0.8cm以上的良种容器苗。补植2-5株/亩(含幼树幼苗培蔸),穴状整地,规格50×50×40cm。
1.5幼树幼苗培蔸
(一)适用林分
中龄林抚育间伐作业后,林内留存长势优良、干形通直的杉木及木荷、**、闽楠等乡土阔叶幼树幼苗,每亩选定5株优势目标培育木开展培蔸作业,林分郁闭度控制0.6。
(二)技术标准
①目标树标记
优先选择树干通直、无病虫害、长势好的幼树作为目标树,平均每亩5株左右,确保小班内分布均匀。
②清理竞争环境
清除目标树1米直径范围内的杂草、杂灌、藤蔓,同时移除病死木、枯死木及胸径5厘米以下的被压木,避免**竞争。
③培土方式
****中心,将周围土壤堆叠至根部,形成“土墩”,高度约10-15厘米,既能固定树干(防止倒伏),又能减少水分蒸发。
④除萌结合:培土同时,清除根茎部的萌蘖枝,集中养分供给主干生长,培土后可覆盖秸秆、地膜等保墒材料,减少土壤水分流失,提升幼树抗旱能力。
2、幼龄林抚育技术
2.1幼龄林间伐方式选择
透光伐:主要适用于林木上方或侧上方严重遮阴;目的树种比
例低于预期,而非目的树种或杂灌过密的幼龄林;
卫生伐:仅针对有松材线虫病幼龄林松林。
2.2幼龄林抚育采伐
①抚育
只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而不是全面割除清理。
②采伐原则
按照采劣留优、采弱留壮、采密留稀、强度合理、保护幼苗幼树及兼顾林木分布均匀的原则合理进行间伐作业。
③采伐对象
没有进行林木分类的幼龄林,保留树木顺序为:目的树种林木、辅助树种林木。实行林木分类的,采伐木顺序为:干扰树(必要时其他树);保留木顺序为:目标树、辅助树、其他树。
④抚育采伐方式控制指标:
(一)杉木 采用透光伐,林分伐后郁闭度根据林分状况、初始密度、林分郁闭度调至0.5-0.6;更新层或演替层的林木没有被上层林木严重遮阴;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林木株数不少于该森林类型、生长发育阶段、立地条件的最低保留株数。
(二)松木 采用卫生伐,林分伐后郁闭度调至0.3-0.5;病死濒死松100%全伐;病株周边5m内弱势松木按需卫生伐。疫木伐桩高度≤5cm(坡面按低位坡面),桩头剥皮或药剂熏蒸处理。直径>1cm松枝就地粉碎/烧毁无害化,严禁外运、乱堆山中。冬春季松褐天牛非羽化期(11月—次年3月底前完工),羽化期禁止疫木采伐。
2.3采伐强度
抚育采伐强度要符合《**省林木采伐伐区设计规定》的要求其中:商品林:抚育采伐同时满足蓄积强度低于20%,透光伐株数强度低于40%。公益林:一次抚育采伐蓄积强度不得大于15%,株数强度低于30%。
2.4采伐剩余物处理
抚育材及抚育作业剩余物的处置应当综合考虑有效利用、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合理分类,采取运出、平铺,或者按一定间距均匀堆放等适当方式处理。
有条件时,可将抚育作业剩余物粉碎后堆放于目标树根部鱼鳞坑中。对于抚育采伐受病虫害危害的林木、剩余物等,应当清理出林分,集中进行除害化处理。必要时,还应当对伐根进行适当处理。
2.5示范点补植
抚育间伐后小班郁闭度<0.5,林分整体过稀、空间空置多;林内单块空地≥25㎡,连片天窗、采伐遗留空地、集材道迹地;幼树保存不足:幼龄林首轮抚育后,目的树种天然幼苗保存率<80%,林下缺苗断带、天然更新不良;松材线虫病、火烧、雪压、风倒卫生伐后,病腐木大量伐除,局部空穴多、株数达不到保留下限;杉木、**松连片纯林。
抚育后补植乡土阔叶树种。选择能与现有树种互利生长或相容生长,并且其幼树具备从林下生长到主林层的基本耐荫能力的目的树种作为补植树种。如闽楠、木荷、**栎、赤皮**等。对于人工用材林纯林,选择材质好、生长快、经济价值高的树种;对于天然用材林,要优先补植材质好、经济价值高、生长周期长的珍贵树种或乡土树种;对于防护林,选择能在冠下生长、防护性能良好并能与主林层形成复层混交的树种。
补植苗木采用2年生以上、苗高80cm、地径0.8cm以上的良种容器苗。补植5-10株/亩(含幼树幼苗培蔸),穴状整地,规格50×50×40cm。
2.6幼苗幼树培蔸
(一)适用林分
幼龄林抚育间伐作业后,林内留存长势优良、干形通直的杉木及木荷、**、闽楠等乡土阔叶幼树幼苗,每亩选定5株优势目标培育木开展培蔸作业,林分郁闭度控制0.6。
(二)技术标准
①树盘清理
****中心,清理半径60cm范围内杂草、藤蔓、萌蘖、枯枝,仅保留树盘外围原生低矮植被,禁止全域劈山。
②整地培蔸规格
树盘整体呈圆形,蔸盘直径60cm;根部壅土抬高8—12cm,坡地修筑外高内低反坡树盘,拦截雨水、防止土壤冲刷积水烂根。
③培土要求
选用林间疏松表层腐殖土培蔸,石块、粗树根剔除;土层压实,避免空洞,利用采伐剩余碎枝落叶覆盖树盘表层保湿保肥。
④密度控制
小班均匀布设,每亩仅择优培育5株目标幼树,品字形散点分布,株行距约11.5m,不扎堆、不集中,保障单株生长空间,维持整体郁闭度0.6。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及范围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中标后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时间节点要求分阶段完成相应工作任务。2026年10月底完成抚育间伐工作,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林地清理,2027年3月底完成示范点补植补造,202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等相关工作。
(2)服务范围: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六、项目相关要求
1、中标供应商要根据作业设计要求的实际情况开展小班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项目建设的示范推广,发挥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的示范效应。
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配备的施工员、资料员,施工期间必须到岗职履职,在施工期间到岗不少于22天/月。每日需进行安全业务培训,施工人员每天需进行签到打卡并按时参加培训,如实记载每天的施工进度,形成出勤日志,且需通过业主的确认。
3、本项目包含抚育间伐、林地清理、示范点补植、幼树培蔸全工序,全部作业机械、工具、安全防护、运输、应急物资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额自备,所有设备耗材、维修、燃油、运输费用统一包含在综合劳务包干单价内,采购人不另行承担任何设备相关支出。
4、严格遵守**市环保部门制定的有关区域环境规划和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坏周围的电力设施设备等,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破坏或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5、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生产前,须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人员、设备、现场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管住火源,严格依法控制野外火源。
6、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区域内林地的使用功能。所有标语牌或广告设置必须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对需临时占用绿地或因建设需要占用绿地移伐树木,依照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经采购人审批。
7、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劳务费(抚育采伐、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栽植)、辅助设施、项目所需的培训、人工、管理、财务、应急、办公场地、服装费及劳保用品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8、本项目在实施时由采购人提供苗木。
9、林地清理剩余物林道可视范围内的由中标供应商外运处理,其他区域须由中标供应商外运或归带整齐堆放处理。
10、中标供应商需负责协调项目实施期间与当地的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1、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必须购置意外险和工伤保险,服务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12、本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的三日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验。如在核验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3、本项目严禁转包、层层分包及各类违法分包。
14、供应商在投标前,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六、验收标准:履约验收
(1)本项目按照浏财函[2024]5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或相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实施完成后中标供应商组织项目自查验收组,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评审通过的作业设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向采购人提交验收评估报告。
(4)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评估报告5日内组织相关单位按照作业设计和相关技术规程要求进行验收。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返工后,再进行验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单位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结算方式
本项目按进度付款。完成抚育采伐、林地清理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70%;项目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金额80%,项目经市局验收合格、提供实施资料后,付清合同剩余金额20%。每次付款金额50%付至中标方为本项目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对公账户,50%****公司指定账户。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