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宜改扩建二期项目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询比采购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汉宜改扩建二期项目,授权****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改扩建项目起始于**西枢纽,路线自东向西途径**市**区、**市、**市、**市、**市、**市、**市,止于**市**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主线长约266.248km。本项目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及《**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对原有高速公路进行改扩建,整幅路基宽度42m。
项目起讫桩号为K929+100~K964+900,线路全35.8km,其中左幅**桥梁18.29km/26座,路基17.52km,右幅**、改建桥梁1.76km/24座,路基34.04km,枢纽互通4处(侏儒枢纽、北河互通、敦厚互通、**枢纽),****广场3****广场、****广场、****广场),桥隧比约36%。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 1 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 序号 |
材料名称 |
燃料类型 |
规格 |
沥青混合料生产数量(吨) |
备注 |
| 1 |
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 |
煤制气 |
煤粉热值≥6500大卡/kg |
860000 |
|
| 备注: 1.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生产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不得以此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并要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需要,否则按合同所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最终签收的沥青拌合站磅房称重的成品沥青混合料及预拌碎石磅单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或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依据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3.不含税单价为沥青拌合站生产每一吨混合料或预拌碎石所耗燃料的综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料原料、燃料运输、锅炉保温、主燃烧器改造(可油可气)、 提供技术支持、整套设备安拆与进出场费、煤棚搭建、设备清洁、安装调试、改造设备操作、安评、消防、环评、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工资、保险、利润、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等全部费用, 同时承担混合料生产过程中因溢料及石料含水量等原因造成的燃料损耗; 4.煤制气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或行业技术安全标准,具备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设备监督检验证书、设备产品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对所供设备产品承担全部安全、环保、质量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质量事故等一切损失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的煤制气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需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或相关环保排放检测报告,煤制气设备自带导热油余热系统,余热须以导热油的方式输出, 气化炉炉膛本体无废水、**、湿焦煤渣排放;煤粉气化必须充分完全形成可燃合成气体(C0、H2、CH4),不得有煤粉未经气化反应进入干燥滚筒,严禁直接在干燥滚筒内燃烧煤粉, 无煤渣附着于沥青集料上,对沥青混合料的质量无影响。 6.若乙方因煤制气燃烧排放不达标或其他原因导致煤制气无法使用或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需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提供轻质油或柴油等作为煤制气的替代燃料, 轻质油质量必须符合SH/T 0356-1996《中华人民**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燃料油》中的要求,且热值大于10000大卡/kg,每生产一吨混合料,轻质油使用量≤7.0kg。 |
|||||
2.3 供货起始时间:2026年8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 汉宜改扩建二期项目2#综合站。
2.5 质量标准:
2.5.1 燃料为煤制气(原料为煤粉),排放浓度限值需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配套设备需提供相应设备的产品合格证。
2.5.2燃料为轻质油需符合SH/T 0356-1996《中华人民**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燃料油》中的要求。
3.1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申****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集团****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集团****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如成交,****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集团****公司后续**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优先以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抵扣,若履约担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全部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6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包,文件售后不退。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纸坊街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077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76****352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430071
联 系 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131****2595
监管部门:****集团****办公室
地 址:**省**市**区关山珞喻路1077****广场12楼
联系方式:027-****897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 8月 13 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 第1合同包 |
1、供应商若为煤制气设备生产厂家,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燃料为煤制气(原料为煤粉),需提供煤制气检测报告、安全技术资质(包括《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锅炉产品合格证》、《锅炉质量证明书》)。 2、供应商若为非煤制气设备生产厂家,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与煤制气设备生产厂家的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设备厂家出具的授权经销证明; (3)按第“1”款要求,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1)(2)项资料。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3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260万元。 方式二: ****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6年5月、2026 年 6月、 2026 年7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4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1.采用方****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公章、附表落款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缺少任一要件均视为无效财务证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银行****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 第1合同包 |
近3年承担过 1个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供应业绩,且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小于1400万元。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任意一期或多期结算发票作为业绩真实性佐证资料(结算发票应与合同承接内容一致)。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无结算发票或结算发票与合同承接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合同、发票真实性负责,若经核查存在虚假情况,采购人将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集团****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集团****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对以上信用状况供应商应作出信用承诺(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四)信誉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