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审批公示)**县农牧业产业孵化园(一期)建设项目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县农牧业产业孵化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6-****005****环境局****分局) 监督电话:0436-****004 通讯地址:**市**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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