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县新集镇潘圩村生产道路改造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2026年8月13日10时00分,在****会议室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1.第一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100010.94元;
(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1)响应报价:108890.04元;
(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1)响应报价:156372.15元;
(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7日。
二、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址:**县新集镇潘圩村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青年路与大桥路**润都中央壹品12栋601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36****4777、173****5556
四、本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www.****.com)上发布。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