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采购预算: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国资信创云云计算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国资信创云云计算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535407元。
二、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信创替代工作的部署要求,现拟采购国资信创云服务。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国资委《关于开展市属企业信创产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甬国资发〔2024〕2号),其中第二条集中采购产品范围第(三)款信创云服务:“根据市本级数字资产投建运一体化模式试点方案要求,统筹建设“**国资信创云”,提供云主机、云存储、**全、云桌面、数据库、中间件服务,各市属企业和试点区(县、市)国资国企依托国资云开展数字基础设施、网站、综合办公和经营管理应用替代。”及其附件2《市属企业信创产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方案》第四点集采主体:“****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和本轮国企改革功能定位,在市国资委统筹指导下,由数字经济****集团承担市属企业信创产品集中采购工作。****集团下属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信创产品集中采购整体组织和技术统筹,****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以“阳光采购平台”为载体落实采购全过程服务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国资信创云建设运营相关说明》:“********集团全资国有子企业,统筹承担****中心、国资云、****保障中心等数字新基建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高新区梅墟街道创苑路800号2层208室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1 |
陈以海 |
**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 2 |
徐明明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3 |
陈伟 |
****公司****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专家论证意见: 基于上述原因,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
|||
六、公示期限:
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代理单位)或监管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国贸18楼
联 系 人:陈傲坤、刘霞
电 话:0574-****1619
九、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