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6〕59号
****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以及**桂宝****公司组织专家对《关于****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对****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提高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降低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同意****环境治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地点:**县明亮镇万古村上阳庄后山谷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近期建设内容和规模
(1)建设垂直帷幕,在调节池下游垂直帷幕长60m,平均阻隔深度40m;(2)垃圾堆体临时封场,包括垃圾堆体整形、临时封场覆盖和雨污分流等;(3)渗滤液处理系统维修完善:完善前端150m3/d生化处理系统,更换后端纳滤膜元件、超滤膜元件和反渗透膜元件,****设备处理规模达100m3/d(产水)
(二)远期进行陈腐垃圾全量化筛分:
填埋库区现有垃圾量77万m3,每天陈腐垃圾的开挖量约450m3,每年按330天进行估算,年开挖量约14.85万m3,开挖及全量化筛分需要大约5年;可再生利用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扩建(扩建规模为400吨/日),可大大缩短处理所需时间。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8678.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059.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1.13万元,预备费用1698.05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6年4月30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