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泗联动金丝绞瓜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泗联动金丝绞瓜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EPCO)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灵城镇****花园D区商业1幢102-1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罗尚琨 195****577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8-1号1号楼3层307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坤 199****8799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景和****公司、**水****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地址 | **省**市**区小庙镇工业聚集区皇嘉路1号、安****经济开发区、**市**区**路69号 | **市**区亭林镇南亭公路5859号2幢、**省**市****开发区钢园路129号研发办公楼三层(百合科创生态孵****公司A02)集群登记 | **市**区文化路 52 号院**农大科技楼五层 505 号、**省****市大十字街道**大道6****商贸城四大馆38幢3层3803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3.40% (约****12158.00元) | 93.55% (约****46813.50元) | 92.30% (约****91351.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管理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管理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管理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焦云甫 | 吴德明 | 刘国杰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134********01898 | 沪131********00403 | 豫141********22937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周作杰 | 杨旭 | 赵晓萌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200****0882 | 200****3577 | 202****0855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4.20 | 91.38 | 91.25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7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00115.55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 单位地址 | ****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397 | ||||